发布时间:2023-09-11 来源:马龙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18506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要求,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补偿标准需召开听证会。听证已发布第1号、第2号公告,并于2023年9月6日在区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9月6日,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补偿标准听证会在马龙区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2号公告确定听证代表名额39人(其中: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共11名),实到听证代表37人。听证会制作听证记录1份并由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及听证代表进行审阅、签名。
二、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37名听证代表认真听取了《工作报告》编制单位云南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讲解区片综合地价初步测算成果编制的工作背景、测算技术路线、测算结果与分析、空间分布等,并从不同的层次和角度,对草案内容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代表均同意《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报告》中区片划分、各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结果及各地类调整系数;
二是部分代表要求详细解释区片划分过程、地类调节系数变更及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过程;
三是部分代表提出为何马龙区征地补偿标准比相邻县份低的问题;
四是部分代表提出区片价制定是否考虑马龙区物价及经济发展水平。
五是部分代表提出,工业产业项目用地是马龙区未来征收农用地的主要方向,应该考虑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
三、决策发言人的解答说明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对代表的质询、提问和建议作出了一一答复和解释,并通报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本次区片划分数据来源是通过向各村委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按规程要求进行测算的标准为所在片区的平均标准,更接近于实际,不能用某一个村组或单一补偿案例的标准来衡量村委会所在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二是区片划分的分值区间采用总分频率图法进行,本次区片划分科学合理。
三是区片划分是受8个方面因素影响的,包括(垦殖指数、耕地自然等、土地年产值、距中心城镇距离、路网密度、征地规模、人均农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技术规程:综合分值是划定区片的主要依据。《马龙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补偿标准》的区片划分是依据收集的相关资料,通过对8个方面因素影响值计算后,依据分值进行的区片划分。部分代表提出的调整村(居)委会所在区片的意见,需按照分值划定。
四是代表提出的本次地类调节系数变更的问题,本次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节系数满足《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中地类调节系数设定的各项要求,本次地类调节系数的确定依据省市标注,结合马龙区近三年征地案例,并综合考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设定的,符合马龙区实际发展水平。
五是马龙区征地补偿标准与邻县比较的问题,本次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只包括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费用。区片综合地价初步成果完成后需经州级、省级平衡后公布实施,与邻县差距不会过大。
六是本次区片划分采取多因素结合的技术手段,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采用农用地产值修正法和征地案例比较法两种方法的结果取权重最终确定。编制过程中对各行业部门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各村委会填的调查表与农村经济报表有差异的,优先选择农村经济报表数据,二者均偏高或偏低的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确定。
七是部分代表提出的区片划分是否可按照园区范围进行划定。《技术方案》要求,“以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行政村为基本评价单元编制工作底图,结合上一轮划定的区片成果,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或调整法进行调整。”。
四、听证会的意见建议情况
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均未采纳。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及理由:
1.未采纳的意见建议:一是结合园区经济建设情况,建议将旧县街道、红桥园区范围,特别是红桥社区纳入一类地价。
未采纳的理由:在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已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了答复和解释,代表表示理解和同意,故未采纳。
2.未采纳的意见建议:二是建议集镇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纳入二类地。
未采纳的理由:考虑到马龙区实际发展和经济水平,以及征地用地的时效性,通过《技术指南》中的测算过程及结构,部分集镇所在地未能达到二类区测算范围,未将全部集镇所在地纳入二类区,故未采纳。
3.未采纳的意见建议:部分代表“提出耕地产值计算单产、单价要与实际结合拟定,结合实际种植,进一步完善区片价计算,选好用地产值测算作物样本,核准测算单价”。
未采纳理由:本次测算农用地产值修正法所采用的单产、单价均来自于马龙区2019-2021年统计年鉴、农村经济报表,农业综合报表。且单产及单价应能代表各村委会的平均水平,不应因某个田块的产量高低来作为依据,以免造成以偏概全,故未采纳。
4. 未采纳的意见建议:部分代表提出“结合区位、交通及发展定位,建议将瓦仓,桃园纳入一类区”。
未采纳理由:根据《技术指南》要求的8个因素测算,瓦仓,桃园村委会总分值为Ⅲ区片范畴,已无可调整空间,故未采纳。
5.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张安屯街道小河、兔街社区,没有在方案中明确。
未采纳的理由:根据2013年10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曲靖市撤销15个乡镇设立街道的批复》(云政复【2013】77号)文件,同意设立张安屯街道辖张安屯、中屯、小屯3个社区;2016年12月12日中共马龙县委十二届7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同意将张安屯街道所辖的张安屯、中屯、小屯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中的张安屯、中屯2个社区分设为4个社区,新增2个社区,但未明确新增2个社区的具体名称;2019年马龙区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时,所有的行政界线均由上级部门下发,下发数据中张安屯街道只有张安屯、中屯、小屯3个社区的行政界线,故后续所有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成果都只有张安屯、中屯、小屯3个社区的行政界线。该项工作按规程是依据2021年度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马龙区张安屯街道暂未在变更调查数据中有明显界限划分,根据《技术指南》要求,测算单元需与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保持一致,故未采纳。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