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3 来源:区城管局 浏览:2963
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现将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2023年三季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
城管部门为行政执法部门,共有执法行政执法主体1个,执法人员15人。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姓名 | 执法证号 | 姓名 | 执法证号 |
朱林春 | 25020368017 | 赵树刚 | 25020368004 |
缪朴英 | 25020368006 | 缪长宏 | 25020368011 |
李 润 | 25020368016 | 段超群 | 25020368001 |
杜毅强 | 25020368003 | 谢志军 | 25020368005 |
杨雨蓉 | 25020368015 | 张云莲 | 25020368007 |
阮世先 | 25020368002 | 李永环 | 25020368014 |
杨 泰 | 25020368012 | 杨彦彬 | 25020368009 |
王春华 | 25020368013 |
二、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8日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办理情况:城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274件,行政强制案件11件,其中:第一季度行政处罚79件,行政强制5件;第二季度行政处罚131件,行政强制2件;第三季度行政处罚64件,行政强制4件。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九条及第六十一条对损坏、侵占市政公用设施的行政处罚7件;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1件;擅自占道经营13件;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58件;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12件;运输车辆未覆盖导致沿途泼洒渣土的行政处罚83件;未审批运输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25件、未按规定运输渣土的行政处罚65件。
依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对乱倒垃圾、污水的行政处罚8件。
依据《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七条,在城区景观河道垂钓的行政处罚1件。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对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行政强制11件。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