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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龙区耕地撂荒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文稿解读)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1-30 10:33

开展耕地撂荒综合治理统筹利用好撂荒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巩固和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耕地撂荒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马龙区结合实际,印发了《曲靖市马龙区耕地撂荒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的总目标2022年整治的基础上,2023228日前各乡镇(街道)盘清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逐块建立整治清单,启动撂荒地综合整治两年行动,年底基本消除撂荒地2024年底前撂荒地整治到位。重点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几方面,《方案》明确,在坚持复耕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实际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千方百计的推进粮油、蔬菜、优质牧草、特色经作等生产,有效推进撂荒地的综合利用。一是对耕作条件差的撂荒地。要尽可能配套完善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二是对季节性未耕种的地块。要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和指导农户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促进耕地质量提升;三是对农户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形成撂荒的耕地。能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要引导农户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未能流转的,要引导农户代耕代种。《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耕地撂荒整治的时间和节点,对排查核实出的撂荒地进行全面整治,具备复耕条件的及时复耕,不具备复耕条件的要梳理成册及时上报。对因农户原因导致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要坚决执行法律规定收回承包经营权,收回的耕地可留为集体统一管理,也可重新发包。要对照整治清单实行挂销账管理,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政策原文:《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龙区耕地撂荒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