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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3-25 09:46

马政发〔202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曲靖市马龙区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2023325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马龙区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规范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行为,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3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通知以及《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精神,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统一规范曲靖市中心城区垃圾处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1940)以及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马政办发202267)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收费工作,确保已建成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排污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

二、收费定义和收费原则

收费定义是指镇区和农村人口在日常生活、生产中产生或为农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农村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所发生的运行和管理费用。

(二)收费原则: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要落实三保原则。即保生态: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推进环保、环卫设施建设,保障垃圾清运、处理正常运行,确保不产生生态风险。保运转: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保障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处理和设施设备更新、维护等支出,要基本达到收支平衡。保稳定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村(居)民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采取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方式确定农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保障村(居)民义务和权益。

、收费范围

  凡在乡镇(街道)辖区、行政村(社区)范围内(不包括城区已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沿街商户、企事业单位、居民等)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企业、营业性场所、个体经营者、镇区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包括暂住人口)等,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收费标准

马龙区各乡镇(街道)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参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统一规范曲靖市中心城区垃圾处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1940)执行。

收费 类别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垃圾代运费

垃圾 处置费

合计


生活垃圾处理

一、居民户(含暂住人口)

/户•月

8

3

11


二、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部 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自备的垃圾箱或垃圾桶)

容积0.22立方米

/桶

6.5

2

8.5


容积2.2立方米

65

20

85


容积5.5立方米

162.5

50

212.5


生产经营垃圾处理

三、餐饮业

/桌•月

5

10

15


四、住宿业(酒店、客栈、旅社、招待所等)

/平方米•月

0.9

0.5

1.4

使用垃圾容器的按照生活垃圾处 理第二项垃圾容器收费标准收取。 未使用容器的按面积收取。

五、商业服务

1. 休闲娱乐业 2. 批发、零售、其他服务业等

/平方米•月

0.9

0.5

1.4


六、零散摊点

/天

0.5

0.5

1


其他

七、单位自清自运垃圾

/吨

0

67

67


八、清扫费

街面污染清洗费

/平方米

2

由撒泼或车辆带泥行驶造成的街 面污染

非公共场地垃圾清扫


散体货物道路清扫费

/立方米


九、粪便清运

/吨

160


       除中心镇区以外的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由于各村(居)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差距较大,故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存在较大差异,为体现公平收费,按分档位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各村(居)具体征收细则由各村(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收费标准。各村(居)暂住人口按实际居住时间参照常住人口收费标准按月收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免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

、工作要求

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处置和设施、设备的运转、维护,各乡镇(街道)要规范化管理和使用。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各方因素,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深入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必要性,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全民共同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宣传教育,使各排污企业、经营户、个人自觉按照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工作涉及面广,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程序,依法足额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要针对收费任务,制定详细的收费制度和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

方案自发布之日执行,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后正式施行或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试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政策性调整,从其规定。

、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解读:关于《曲靖市马龙区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