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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商品、旅游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和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推进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对获得认证认可证书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食品安全方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采取全覆盖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全覆盖监督检查辖区28家食品生产企业,148家食品小作坊,1147家食品销售经营户,820家食品销售摊贩,1334家餐饮服务经营户;抓实风险评定工作,28家食品生产单位,780家食品销售单位,956家餐饮单位风险评定率均达100%,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机制,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试率达87.15%;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点场所“三防”设施使用率达95%;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完成食品监督抽检796批次;办理食品违法案件11件,受理解决食品类投诉共14件。集中培训食品安全信息员74人,培训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168人,备案农村群体性聚餐986起,完成食品“三小”登记备案换证466户,签订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书4500余份,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2.药品安全方面。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秩序,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50余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80家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70家次,督促辖区14家药店整改通过微信、美团销售药品行为;严格零售药店及医疗器械的换证备案工作,检查新开办零售药店4家,完成34家换证,8家变更,1家注销,11家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企业核查。积极开展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完成药品不良反应178例,完成率10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2例,完成率100%;化妆品不良事件17例,完成率100%。抽检化妆品9个批次、医疗器械3个批次,药品2个批次,抽检任务完成100%,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稳中向好。
3.质量工作方面。严格落实“突出质量提升、着力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行业、区域、产品和服务,集中优势资源,全面夯实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质量基础,完成抽检37批次,立案查处产品质量案件6起,接投诉2次,处置不合格防水卷材690平方米、不合格烟花10箱。配合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检查,检查加油站9户次。开展燃气灶具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全区22户销售单位。持续关注5家中小企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试点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对5家试点进行走访,了解推进工作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服务需求调查表,走访调查40余户企业。配合开展世界计量日、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4.特种设备安全方面。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工作措施,运用“监管通”APP、“云南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台账监管全区1668台特种设备、各类气瓶70586只。2023年出动车辆145车次,工作人员36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1户次,发现安全隐患28条,督促企业完成整改27条,开具检查指令书10份。全区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5.市场秩序维护方面。全力推动网络市场监管、消费者保护维权、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全力优化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消费权益。依托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数据库,判定网络市场主体数据136条,其中定向监测数据新增入库95条,冗降各类不合格网络市场主体62条;处理12315平台投诉举报320件,挽回经济损失13.59万元;处理12345平台投诉举报20件,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检查户外广告300多处,清理违规广告200多处。
6.知识产权方面。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开展4.26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发放书籍5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手段,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活动3家企业融资贷款1100万元;督促撤回23件涉及多种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查办商标侵权案件2件,罚没款2000元。2023年全区专利授权75件,发明专利有效量维持在12件;注册商标新增80件,全区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1022件。
7.行政执法方面。2023年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2件,案值30.60万元,罚没款15.64万元;办理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件,案值0.049万元,罚没款0.015万元。处置不合格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673.2平方米,处置“雪花秀”喷花9件零55盒,处置不合格“小清酒”12瓶、不合格火腿3.8kg。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食品安全协调科、信用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科、质量与标准计量认证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曲靖市马龙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
3.曲靖市马龙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4.曲靖市马龙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5.曲靖市马龙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22万元,占总收入的97.4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7.91万元,占总收入的2.5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64万元,增长3.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3万元,增长1.2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7.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用于完善2个老旧小区生活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03万元,占总支出的92.01%;项目支出87.83万元,占总支出的7.9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37万元,增长4.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64万元,下降3.31%;项目支出增加77.01万元,增长711.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用于完善2个老旧小区生活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2.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2.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3%。人均情况: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0.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3.2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8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42.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测工作和能力建设等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案件办理和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2023年遗属生活补助经费1.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遗属的生活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00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2个老旧小区生活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5%。与上年相比减少23.06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经济下行压力大,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0.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35万元。其中: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00万元;20138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62.8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0.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5万元;2013816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42.9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20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20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8.29万元。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转退休职业年金记实支出;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5.64万元,主要用于2名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和1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5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213农林水(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2130804农林水(类)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217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5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其中:2210108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6.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2个老旧小区生活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229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99万元,决算为1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决算为1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9万元,决算为3.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46%,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9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决算为1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9万元,决算为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外出公务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16万元,增长14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44万元,增长24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2万元,增长26.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各类公务活动逐渐恢复正常,导致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车龄20余年,车辆老化严重故障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消费维权、案件查办、抽样等监督检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消费维权、知识产权监管工作等的调研、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5万元,比上年增加2.77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出加大;车辆、固定资产陈旧,造成维修支出加大;培训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05.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6万元,固定资产186.6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 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51001111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2304464470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