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701000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应急管理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对标对表,梳理各年度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对已完成任务目标加强核查复查和验收,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措施,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推动各行业领域三年行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实。
2.推进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3.持续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每季度对所有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检查。
4.加强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贯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5.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查机制。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强化巡查成果运用,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6.建立健全灾害救援机制。理顺自然灾害救济救助的工作机制,联通救济救助的上下平台,做好灾害资金的争取补助。
7.做好地震监测及震情跟踪工作。撰写《2021年云南省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参与全市会商;以农村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六进活动”及“5•12”、“11•6”专题宣传活动,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8.生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车辆超编原因:2011年全市统一配发的安全生产执法标志车辆9辆均无车辆编制,车辆的管理权限和资产属于原安监局,但公车改革后没有纳入执法车辆管理,导致至今无编制。原安监有车辆编制2辆,2019年机构改革地震局和林草局并入车辆编制2辆,所以单位现在车辆编制为4辆,实有车辆为1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0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61万元,占总收入的98.11%;其他收入15.2万元,占总收入的1.89%。与上年对比增加220.54万元,增长37.81%。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度兑现了当年和上一年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执行率较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0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37万元,占总支出的55.03%;项目支出361.44万元,占总支出的44.97%。与上年对比增加220.54万元,增长37.81%。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度兑现了当年和上一年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执行率较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2.37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后人员配置基本到位,人员工资和日常工作量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2%。人均情况: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5.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2.5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6.44万元,增长214.30%,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的项目支出全部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指标都清算到位只有115万元。而2021年的项目支出361.4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7.89万元和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马龙区2021年冬春遭受火灾的受灾户的临时性生活救助(一卡通支付)和购买政府储备物资救灾大米;2020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0万元和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0万元全部分配到各乡镇应急服务中心进行据实支付;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55万元分别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公车费用3万元,支付安全生产培训费授课0.4万元,支付劳务费0.15万元(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购买专家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1%。与上年对比增加245.57万元,增长45.98%。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度兑现了当年和以前年度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单位的项目资金执行率较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1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5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25.84万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10.44万元,安全监管23.8万元,地震事务14.98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307.88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73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预算的4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6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4.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方面的原因导致单位的公用经费未得到实际支付和兑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36万元,下降6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6万元,下降3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万元,下降86.9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方面的原因导致单位的公用经费未得到实际支付和兑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5万元,占83.7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16.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等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等方面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5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2020年度财政只下达区本级项目支出拨款的很小一部分,罚没收入没有返还给本单位进行经费支出;但2021罚没收入进行了返还,并支付了部分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82.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1万元,固定资产38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的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1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购买专家服务: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广大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马龙县安委办发文,明确从2016年起,在辖区范围内通过购买安全生产专家或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方式帮企业查找安全生产隐患的做法,与专项治理、打非治违、执法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技术支撑的功效。
2.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往,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革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察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701111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表) 20221024030729539.xls
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绩效) 2022102403072953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