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 浏览:2072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后,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现将曲靖市马龙区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
2020年8月6日下午2:30时,在马龙客运出租中心(新客运站)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曲靖市马龙区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会参加人28人,实到28人,听证会参加人员全部同意(或原则同意)调整方案,并提出4条意见建议:
1、部分听证会参会人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及其驾驶员的管理:一是在提高客运价格的同时要规范客运行为(如:收费要打表、已载客车辆途中不得随意另载客和拼客现象),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二是要在巡游出租汽车内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加强驾驶员素质教育及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素质水平,做好服务工作。
2、部分听证会参会人员建议相关部门取消燃油附加费。
3、部分听证会参会人员建议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范围应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成区为参考划分。
4、部分听证会参会人员还建议返程放空费按5公里太短,应增加单程行驶里程数,方案应进一步明确白天和晚上里程达3公里、4公里以后的依次类推自动计价收费标准。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一)已采纳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
1、部分听证会参会人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及其驾驶员的管理:一是在提高客运价格的同时要规范客运行为(如:收费要打表、已载客车辆途中不得随意另载客和拼客现象),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二是要在巡游出租汽车内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加强驾驶员素质教育及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素质水平,做好服务工作。
处理情况: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我区巡游出租汽车违规现象的监管力度,对不打表、乱收费、不主动出示发票、无故绕行、无故中断运输、倒客、甩客、随意拼客等违规现象,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和《曲靖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马龙客运出租中心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素质,增强服务意识。
自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马龙区80辆巡游出租汽车的副驾驶操作台上都明确了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供乘客明白消费,方便投诉。
2、部分听证会参会人员建议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范围应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成区为参考划分。
处理情况:方案在制定前就咨询了马龙区自然资源局的规划部门,此方案范围是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成区为参考,结合马龙城区近几年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情况划分。
(二)未采纳意见、建议及原因
1、部分听证会参会人员建议相关部门取消燃油附加费。
不采纳原因:燃油附加费是为了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疏导价格矛盾,为出租车正常运营起到了积极作用。出租汽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是化解油价上涨对出租车影响的有效方法,方便易行。到目前为止,马龙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未接到取消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燃油附加费只有在燃油(92#汽油)单价每升在8元以上,燃油单价变化(升或降)达到新一阶梯价满10天后才启动调整燃油附加费工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望广大市民和乘客给予监督,发现驾驶员在油价(92#汽油)未达到单价每升在8元以上就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属于违规行为,可以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投诉。
2、部分听证会参会人员还建议返程放空费按5公里太短,应增加单程行驶里程数,方案应进一步明确白天和晚上里程达3公里、4公里以后的依次类推自动计价收费标准。
不采纳原因:根据马龙区城区的发展现状,单程5公里基本已经到达城区以外,根据巡游出租汽车多年来运营经验,城区外几乎无人打车,90%都是空车返程。加之曲靖市区主城区的返空里程为6公里,马龙区城区比市区主城区小,故考虑不做调整。
就起步价以外计价器自动计价收费问题,方案中已明确:“白天每超一公里计价器自动计价加收1.70元;晚上每超一公里计价器自动计价加收2.00元。”若里程达到3公里,计价器就自动显示白天收7.7元,晚上9元;若里程达到4公里,计价器就自动显示白天9.4元,晚上11元,以此类推。
定价决定
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和召开听证会等方式,曲靖是马龙区交通运输局将做出如下价格决定:
1.城区巡游客运出租汽车白天晚上起步里程为2.0公里,白天6:01—22:00起步价6元;晚上22:01—6:00起步价7元,超出起步里程2.0公里后,白天每超一公里计价器自动计价加收1.70元;晚上每超一公里计价器自动计价加收2.00元。
2.燃油附加费是表外加收形式,燃油单价每升在8.00元以下(含8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燃油单价每升8.01元—9.00元之间,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表外收取燃油附加费1.00元;每升在9.01元—10.00元之间,巡游出租驾驶员表外收取燃油附加费1.5元,即燃油单价每上涨1.00元,燃油附加费增加0.5元,以此类推。本次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定价收取燃油附加费方案截止至燃油单价13元止,燃油单价变化(升或降)达到新一阶梯价满10天后,启动调整燃油附加费工作。
3.计时等候费:巡游出租汽车单程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5分钟以内(不含5分钟)不收等候费。超出部分每等候5分钟(含5分钟),加收一公里的单价。计时等候是指:应乘客要求在乘坐途中需停车等候的情况。
4.计价里程:巡游出租汽车每行驶200米,计价器自动计价(跳表)一次。
5.返程放空费:巡游出租汽车单程行驶超过5公里的,超过部分按每公里加收超起步里程单价50%的返程放空费(返空费已在计价器中自动收取)。
6.超出城区建成范围的出租车业务,收费价格可双方协商议定。议价需在乘运关系发生前进行,事后要价视为违规。
因考虑到马龙区即将融入麒沾马一体化建设发展,中心城市范围将统一标准,故本方案分两个阶段实施。若在三年内马龙区的巡游出租汽车还未能与曲靖市主城区合并或实行同一个收费标准,那么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20年9月—2023年9月,三年后即从2023年10月开始,自动调整为与曲靖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收费价格一致。若本方案在目前三年内的实施过程中,马龙区的巡游出租汽车就被曲靖市主城区合并或者曲靖市下文统一收费标准,那本方案自行作废,实行市里面的统一标准。
以上决定待报政府同意后,下文执行。
特此公告
曲靖市马龙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