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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关于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69-41)整改工作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6  来源:马龙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1802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马办发〔2024〕12号)中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69-41)已于2025年10月全面完成整改,区自然资源局建立完善了整改工作档案后完成自查自验工作。现将该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情况进行公示,详细内容如下: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69-41)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附件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第二轮省级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69-41)

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马办发〔2024〕12号)中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69-41)已于2025年10月全面完成整改,区自然资源局建立完善了整改工作档案后完成自查自验工作。现将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缓慢(69-41)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纳入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图斑总数2615个,占损面积3660.58公顷,截至督察,仍有1797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2760公顷未得到修复治理,2025年年底完成督察整改任务难度大。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区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先后多次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自然资源局自查自验。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修复。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整改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全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对修复规范标准、政策要求等业务进行全方位学习探索,针对未修复的图斑,制定印发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分类分批分阶段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销号。

(二)全面摸清底数,精准施策抓修复。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聚焦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开展系统性摸底核查,全面查清历史遗留矿山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台账。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本着实事求是、技术可行、达标修复、节约成本的原则,采取自然修复为主,转型利用和工程治理为辅的模式,按照“一矿一策”要求编制修复方案,177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中,通过自然修复138个、工程治理27个、转型利用修复8个、工程治理(自行耕种)4个,实现修复措施与矿山实际情况精准匹配,节约了资金投入,加快修复进度,有效提升修复效果。

(三)抢抓建设机遇,用好政策抓修复。用好用活生态修复政策,2024年来,采取“生态修复+土地增减挂钩”模式,开展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将能产生节余指标的图斑实施增减挂钩项目5个,总投资2420.75万元,可产生节余指标689.58亩,指标价值8414.58万元;20256月投入区级资金333.21万元,用于完成14个历史遗留矿山的陡坡悬崖、废弃矿坑等工程治理和辅助再生,预计增加林草地280亩。上述项目扣除投资,预计可产生收益5660.62万元,是全市在历史遗留矿山修复中唯一能产生收益的县(市、区)。这样既修复了矿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得以销号,又实施了增减挂钩项目,产生了指标,保障了用地报批,还能减少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有机统一实现废弃矿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变

(四)瞄准修复目标,开展攻坚抓修复。区自然资源局为按时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缓慢”问题整改工作,重点攻坚剩余未完成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工作,截至2024年底,马龙区未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图斑24个,面积32.5837公顷,包括14个需要工程治理图斑,面积为18.6667公顷,6个拟实施增减挂钩图斑,面积为4.8167公顷,4个自然修复效果差需要采取辅助再生措施修复图斑,面积为9.1003公顷。截至2025年9月15日,14个需要工程治理图斑、6个拟实施增减挂钩图斑、4个自然修复效果差需要采取辅助再生措施修复图斑均已完成相关工程修复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通过采取自然修复、辅助再生、工程治理、转型利用等方式,全区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177个,面积256.164公顷,面积比例达100%,全区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取得较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三、整改验收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自查自验情况2025年11月4日,马龙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验,结论为: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马龙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四、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部分自然修复图斑修复效果质量不佳。少量自然修复图斑,修复质量达不到销号条件,例如:月望乡李子沟砂场等4个自然修复图斑,恢复效果较差,且存在二次破坏的现象,需采取补植、补种等工程治理方式进行修复

(二)纠纷化解工作难度大。大部分历史遗留矿山废弃时间久远、历史成因复杂,部分原矿业权人与村集体或村民荒山土地承包期限尚未到期或租金未支付;部分地块原矿业权人提出无理要求,索要巨额赔偿,多次阻挠工程修复;部分需要工程治理的项目分台降坡处理导致施工界限需向外扩,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做通群众工作,支持项目建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图斑修复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政策研究,精准掌握修复规则以及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开展修复销号图斑“回头看”,对实施修复工程、复绿植被等落实后期监测管护措施,进一步巩固修复成果,严防“反弹回潮”。

(二)进一步规范持证矿山修复监管。建立健全持证矿山生态修复计提基金等监督监管机制,着力解决生态修复计提基金监管不到位和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等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治理”规定,从源头上避免形成新的历史遗留矿山,实现矿山生态修复“减存量、控增量”同步推进。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