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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5-10-28  来源:区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1816

根据《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马办字〔2024〕12 号),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措施。针对2025年需要完成整改的问题,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目前2025年整改任务3个已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现将3个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开明细表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开明细表

序号

问题编号

问题

名称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1

69-47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开发矛盾仍然突出

1.将国家和省级移交的自然保护地内疑似问题核实整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日常监管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

2.贯彻落实《曲靖市防范化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方案》,定期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地内存在违规开展旅游、新建生产经营设施、破坏生态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逐个建立问题台账清单,2025年11月底前分类整治处置到位。

3.若核实结论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则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矿山生态修复要求进行修复整治。

 

 

 

2025年11月30日前,长期坚持

1.已将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点内容,已经完成整改。

2.在常规排查工作中,马龙区2个自然保护地均无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已经完成整改。

3.本着保护优先的原则,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已将马过风景名胜区天生桥景区内的两个矿业权调出自然保护地;项目审批工作首先考虑避让自然保护地。有效解决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完成整改。

 

 

2

69-52

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

1.及时核查自然保护地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变化点位疑似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问题分类整改,逐个自然保护地全面排查整治,2025 年 11 月底前彻底消除自然保护地内采石挖沙、矿产资源开发、旅游垂钓、砍伐(开垦)、非法养殖(捕捞)、违规违法经营、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

2.自然保护地保护区内,建立严格的原住民建房审核、登记台账,杜绝违规建房现象。

3.将日常监管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4.贯彻落实《曲靖市防范化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方案》,2024—2025 年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工作,定期排查自然保护地内存在违规开展旅游、新建生产经营设施、破坏生态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逐个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分类整治处置,2025 年 11 月底前分类整治处置到位。

2025年11月30日前

1.在常规排查工作中,马龙区2个自然保护地均无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已完成整改。

2.在常规排查工作中,马龙区2个自然保护地均无违规建房现象。已完成整改。

3.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工作已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已完成整改。

4.形成每季度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按要求每季度都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自然保护地内无违规开展旅游、新建生产经营设施、破坏生态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已完成整改。

3

69-54

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工作滞后

 

1.加强与市林草局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已上报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方案的审批工作。

2.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马龙县马过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于2015年12月23日通过市级专家评审,尚未获得批复。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正式启用后,按有关政策履行报批程序。

2025年11月30日前

1.积极协调市林草局,已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第三次调整上报工作。已完成整改。

2.已完成马过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