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6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1854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马办发〔2024〕12号)中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69-36)已于2025年10月全面完成整改,区自然资源局建立完善了整改工作档案后完成自查自验工作。现将该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情况进行公示,详细内容如下: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69-36)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附件: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第二轮省级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69-36)
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马办发〔2024〕12号)中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69-36)已于2025年10月全面完成整改,区自然资源局建立完善了整改工作档案后完成自查自验工作。现将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部分矿山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要求不到位(69-36)督察报告指出:马龙区永宁岗附近尹堡采石场、后山砂石料有限公司等7家采石企业矿区需修复总面积0.722平方公里,截至督察,完成修复0.0867平方公里,修复率仅为12%。罗平县阿岗镇德宝采石场于2022年采矿权到期、采空区面积40余亩,和顺采石场于2021年7月停采、采空区面积32.4亩,至今均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部分矿山修复不到位,富源县盛鑫采石场于2008年矿权到期停产,现场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陆良县大莫古镇甘和村、活水乡小石角山等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未取得明显成效。为切实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区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先后多次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自然资源局自查自验。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整改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全区矿山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二)印发整改方案,精准施策抓整改。一是《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马办发〔2024〕12号)文件签发后,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向矿山企业下发《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包括马龙区永宁岗附近尹堡采石场、后山砂石料有限公司等7家在内的矿山企业及时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的要求,对具备恢复条件的采空区开展场地平整、植树绿化等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目前,马龙区永宁岗附近尹堡采石场、后山砂石料有限公司等6家在内的持证矿山企业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的要求,对具备恢复条件的采空区开展恢复治理工作,恢复面积150亩(约等于0.1平方千米),合兴采石场属于注销矿山,区自然资源局结合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编制了《曲靖市马龙区马过河等2个镇(街道)何家村等3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对整座矿山实施全方位修复,修复面积120.75亩(约等于0.0805平方千米);二是召开采矿权人业主大会,告知采矿权人履行恢复治理义务,限期做好植树绿化等相关恢复治理工作,并及时计提基金、预存土地复垦费;三是对全区持证矿山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查处,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采矿权人责令停产整改。
三、整改验收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自查自验情况:2025年11月4日,马龙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验,结论为: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马龙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四、存在问题及困难
生态效益与经济收益平衡难:修复后的矿区多以生态功能为主,缺乏可持续的经济产出(如生态旅游、特色种植等产业融合不足),难以调动地方和矿山企业的长期积极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持证矿山生态修复计提基金等监督监管机制,着力解决生态修复计提基金监管不到位和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等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治理”规定,从源头上避免形成新的历史遗留矿山,实现矿山生态修复“减存量、控增量”同步推进;二是持续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应急、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与管理利用。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