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4 来源: 浏览:3390
马龙区认真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底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不断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坚决压实责任,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58平方公里;切实加强湿地修复保护工作,全区湿地面积达1577.57公顷,湿地保护率达30.52%;深入开展“我为子孙留点绿”三年行动,完成营造林0.7万亩,成功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4个,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2%,森林蓄积量达279万立方米,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马龙”建设成果得到不断巩固拓展。
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行动。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国家核查验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荣获国务院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表现突出集体”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