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8 来源: 浏览:3381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000201806100040号
举报件的办结情况报告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马龙区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D530000201806100040号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的主要问题
曲靖马龙云翔玻璃有限公司建设过程中故意将多个没有对池子底部进行防渗措施,水渗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该情况不容易被人发现;该企业洗砂项目没有办理过环评手续,但该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进行洗砂作业;该厂正在进行脱硫脱硝技改项目建设,目前没有建成,但该企业已在烘窑作业,准备进行复产;该厂煤气罐清理出来的垃圾没有进行规范化的无害化处理,部分垃圾被混在石油焦里面拉出厂外倒运一下又返回厂里作燃料使用,部分被就地掩埋于该厂拟建设的三期项目的土地里;该厂环保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存在问题,没有进行过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也没有配备科学规范的防护措施。
二、企业基本情况
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翔玻璃)成立于2007年10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民营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600万元。2008年11月4日经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云环许准〔2008〕298号”批复建设250t/d、550t/d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公司位于马龙工业园区小寨片区,占地总面积460余亩,建成有250t/d和550t/d两条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两条,于2014年12月提出技改,以“马工信投资证字〔2014〕19号”备案《250t/d、55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热源技术改造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技改项目》,2016年2月19日经曲靖市环境保护局以“曲环审〔2016〕19号”批复。公司自2016年3月停产,2018年5月30日烘炉,现未生产。
三、调查核实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于2018年6月11日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转〔2018〕16号》后,及时制定了《曲靖市马龙区关于办理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D530000201806100040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于2018年6月11日至12日,对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开展核实查处工作,具体如下:
(一)关于“曲靖马龙云翔玻璃有限公司建设过程中故意将多个没有对池子底部进行防渗措施,水渗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该情况不容易被人发现”的问题
举报件中的“曲靖马龙云翔玻璃有限公司”实为“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云翔玻璃主要有平板玻璃生产设备冷却循环水池4个,分别是:主线热水池1个、主线冷水池1个、氮站热水池1个、氮站冷水池1个,均采取了防渗措施;生产区雨水收集池2个,采取防渗措施;厂区雨水收集池1个,未采取防渗措施;消防水池2个,只有1个采取防渗措施;洗砂工段沉淀循环水池一套共5个,未采取防渗措施。曲靖市马龙区环境保护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部分池子未采取防渗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018年6月11日,曲靖市马龙区环境保护局委托云南苏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云翔玻璃使用的深井水及厂外2个使用深井水的地方进行了采样分析,涉及该企业可能产生污染物的因子氟化物、挥发酚等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
(二)关于“该企业洗砂项目没有办理过环评手续,但该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进行洗砂作业”的问题
经对相关环评审批文件及文本的查阅,云翔玻璃报批的日产290吨超白超薄(太阳能)玻璃生产线和年产150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于2012年4月24日经曲靖市环境保护局以“曲环审〔2012〕52号”批复,举报件中的“洗砂项目”属本项目中的一个生产工段。该工段于2013年底建成,2014年生产调试,因生产不稳定,加之290吨超白超薄(太阳能)玻璃生产线和年产150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未建设,洗砂工段自2016年3月就停产至今,导致未完善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三)关于“该厂正在进行脱硫脱硝技改项目建设,目前没有建成,但该企业已在烘窑作业,准备进行复产”的问题
因云翔玻璃热源变化,2014年12月云翔玻璃提出技改,以“马工信投资证字〔2014〕19号”备案《250t/d、55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热源技术改造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技改项目》,曲靖市环境保护局以“曲环审〔2016〕19号”批复,该项目于2015年12月基本建成,项目建成后达不到标准,不能正常运行,后来云翔玻璃因各种原因,于2016年3月停产至今,导致该项目未完善竣工环保验收。云翔玻璃于2018年5月1日对脱硝设施进行检修,对脱硫设施进行检修改造。
2018年5月30日对检修后的550t/d优质浮法玻璃炉窑进行烘窑作业,使用的燃料是柴油,现未复产,云翔玻璃由于各种原因,具体复产时间尚未确定。经曲靖市马龙区环境保护局委托云南苏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6月11日对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平均浓度均低于《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表2排放限值。
(四)关于“该厂煤气罐清理出来的垃圾没有进行规范化的无害化处理,部分垃圾被混在石油焦里面拉出厂外倒运一下又返回厂里作燃料使用,部分被就地掩埋于该厂拟建设的三期项目的土地里”的问题
举报件中的“煤气罐”实为“煤气柜”。云翔玻璃原使用热源是马龙县明龙焦化实业有限公司的煤气。其煤气柜和煤气管道因多年未用,现考虑启用马龙县明龙焦化实业有限公司煤气作为热源,云翔玻璃于2018年5月中旬组织对煤气柜和煤气管道进行检修检测。
经核实,煤气柜仅进行检测,未进行煤气柜内废物清理,无废渣产生。在对厂内煤气管道检修中,因拆除闸阀或接头,清理产生了管道内沉积多年的干性废渣约1吨,疑似危险废物,由云翔玻璃统一收集,使用编织袋装袋后临时堆存于生产车间内,因烘窑使用柴油,未发现混在石油焦作为燃料的情况,也未发现混在燃料或掩埋的情况。
(五)关于“该厂环保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存在问题,没有进行过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也没有配备科学规范的防护措施”的问题
云翔玻璃设置了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并已上墙。
云翔玻璃自2018年3月下旬召回部分员工后,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职业健康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新招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现有员工已根据岗位发放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整改查处情况
(一)对云翔玻璃部分水池未采取防渗措施的违法行为于6月14日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治理。
(二)对煤气管道清理产生的干性废渣由企业实行专人管理,并进行属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依法依规安全处置。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一)区人民政府对举报件办理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二)区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云翔玻璃水池防渗措施整改到位,复产后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完善250t/d、55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热源技术改造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技改项目及日产290吨超白超薄(太阳能)玻璃生产线和年产150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中洗砂工段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三)云翔玻璃复产后,加强对深井水水质的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的环境安全。
(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强化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确保员工职业健康权益得到保障。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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