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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党建+河长制”提升人居环境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  浏览:2000

马龙区以“党建+河长制”为抓手,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河长制”要求,积极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形成“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党建+创新”织密环境整治“责任网”。以党员带头、群众志愿者参与的护河模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行“定人、定段、定责”的工作制度,同时,不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志愿者共同参与河道清理志愿服务活动,清理河道两岸、河流漂浮物、水草等,确保河流清澈畅通,河道干净整洁。
“党建+巡查”守护碧水清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巡河、调研、督查,全区共设置河长241名,其中:区级河长26名、乡级河长95名、村级河长120名,做到河湖库渠全覆盖。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定期提醒和通报区、乡、村级河长巡河频次,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河1700余次,实行“发现—交办—督办—整改—销号”的河长闭环管理模式开展巡河工作模式,清理河湖“四乱”问题1个。

“党建+清河”守护绿美河湖。“清河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巡查、巡检,对入河排污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秸秆堆放物、越冬散落垃圾以及沿河村组重点地区的生活垃圾,形成问题清单并落实整改责任。各乡镇(街道)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党员干部、巡河员及时清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区共出动清理车辆220台次,出动清理人员3100人次,清理各类垃圾及堤防杂草130吨,保障清河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党建+宣传”营造护河氛围。将环境整治与主题党日、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相结合,以会上讲、实践学、微信推、喇叭喊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把生态环境建设融入日常生活,让辖区居民自觉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维护者和宣传者,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河湖共建氛围。

通过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措施,形成自然环境、水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谐交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景观,最终实现了“清水回来、鸟飞回来、鱼游回来”的良好生态环境,更有力地推动了马龙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是长久之功,接下来马龙区将充分发挥以点带面、典型推动的作用,夯实美丽马龙‘大花园’生态底色。”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朗健表示。(区水务局: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