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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暨维护烟叶收购秩序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7-26 10:33
 

问题一:为什么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

开展涉烟违法犯罪打击,是切实维护良好收购秩序,维持正常收购秩序行为,堵截烟叶外流,及时处理烤烟收购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疏导、化解矛盾,确保全区收购计划任务圆满完成的重要措施。

问题二:在开展2023年全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过程中,也没有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区维护烟叶收购秩序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区维护烟收购秩序工作,督促、检查、考核乡镇(街道)维护烟收购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烟贩、烟霸,控制烟叶外流,及时协调处理收购过程中发生的涉烟矛盾纠纷和各类涉烟突发事件,为维护烟收购秩序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区纪委区监委要强化烤烟收购期间卡点的执纪监督,对执纪不严、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罚款放行等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各乡镇(街道)维护烟叶收购秩序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维护烟收购秩序工作的统筹,确保烟收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结合各地实际,在重点部位、地段设检查点堵流,凡是通往外县(市、区)的交通要道,必须设置检查点,严防烟叶外流。依法严厉打击烟贩、烟霸及擅自收购烟叶行为及时调处收购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及突发事件。

问题三:如果发现涉烟违法犯罪,将会面临怎么的处罚?

通知明确外流烟叶处置意见:(一)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斤以上(含1000公斤)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二)涉案总价值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斤以下的,先行登记保存,调查取证终结后交区烟草专卖局依法处理。(四)无证运输烟叶的,先行登记保存,调查取证终结后交区烟草专卖局依法处理。(五)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烟农运输烟叶到外地贩卖,在外地被执法部门查获,需要到外地带回处理的,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带回。若被省、市通报的,报请区政府及区烟草专卖局扣减次年烟叶种植收购计划。

问题四:今天开展涉烟违法犯罪打击的时间、地点具体是怎么安排的?

全区一至三级卡点在7月30日前设置完成,并保证人员到位,设施到位;四级卡点8月5日前设置完成,并保证人员到位,设施到位,所有卡点保证24小时轮流值守。各卡点实行三班倒轮流值守制,带班领导必须是乡镇(街道)正式干部。其中一、二级卡点每班不少于4人,三级卡点每班不少于3人,四级卡点每班不少于2人。

问题五:如果发现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举报?

2023年,马龙区开设了涉烟违法犯罪监督举报电话,对于提供举报线索,经查证构成违法犯罪的案件,按照相关文件及标准兑现举报费,举报电话:0874—8889430。


政策原文: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暨维护烟叶收购秩序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