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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10-12 14:43

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2022年底前构建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对清单内事项按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严格审批,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与全市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主要任务包含3方面的10项内容。一是依法编制清单因地方性法规变动、机构改革等原因需对行政许可事项作出调整,包括新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改变主管部门、实施机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正式实施前向同级审改牵头机构提出调整申请,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进行调整。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各部门不得违规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本要素内容。上级清单作出调整的,下级清单要10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应调整。二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实施后,审改牵头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在1个月内将本单位、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布后,审改牵头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将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于2022年底前汇集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并在有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更新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各级各部门清单和实施规范发生调整的,应在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三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监管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厘清审管边界,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区行政审批局将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区行政审批局同步共享,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联动。

文件同时要求,区审改牵头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区级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变相实施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不支持、不配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解读原文: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