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网站和信息公开栏两种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公告类等临时信息留存的期限为一年,动态类信息即时更新,其余信息长期保留和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更新,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本单位部门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申请审批机关为街道办事处信息所涉及机关。本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王家庄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曲靖市马龙区王家庄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综合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4—8010108
邮政编码:655102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填写《王家庄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复制,可以向受理机构获取。申请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点击此处跳转)。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街道办事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街道办事处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申请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街道办事处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街道政府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王家庄街道纪工委投诉,王家庄街道纪工委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4—8010137,邮编:655102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