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24日至4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6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曲靖市马龙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1.关于“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的整改情况:根据《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宣传部 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乡镇(街道)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马宣通〔2022〕4号)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区乡村振兴局党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等作为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干部职工例会、“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等会议和活动进行集中学习。截至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5次、支部委员会8次、党员大会3次、主题党日8次。同时,注重自学和互学,通过理论知识问答、交流发言、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将局党组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确保学习取得实效。截至目前,交流发言10人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7篇,切实促进了党员干部间的思想交流和工作进步。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第一议题”。截至目前,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5次,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指示精神、在春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关于长沙事件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关于巡视工作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3.关于“学用结合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抓落实。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精神作为抓实工作落实的基础,从主要领导做起,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带头推动。截至目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共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4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6次;组织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组会议3次,适时听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二是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于2022年4月14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将《习近平: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5号)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教育激励全体党员干部凝心聚力抓工作落实,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巩固脱贫成果的要求,研究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曲靖市马龙区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指明方向,使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章可循。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区乡村振兴局党组紧紧围绕宣传工作要点,强化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思想教育,以宣传为主题,精心挑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讲话、关于《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解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导读等汇编成册,作为学习材料印发至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学习,并于2022年8月30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切实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使其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能够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充分”的整改情况: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有效防范和化解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于2022年5月25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开展讨论,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应急防控措施,切实提高了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关于“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马意组办〔2022〕5号)《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宣传部 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乡镇(街道)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马宣通〔2022〕4号)要求,制定了区乡村振兴局党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将全年开展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中,每次由2位参学人员进行交流发言,其余学员提交心得体会。截至目前,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5次,交流发言10人次,撰写心得体会47篇。
7.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全员参与宣传工作的责任意识,将年度宣传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明确综合科每月被各级各类主流媒体采用信息不少于2条,其余科室每月被各级各类主流媒体采用信息不少于1条的宣传任务。同时,做好信息宣传统计,适时通报信息采用情况,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聚焦宣传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得到及时提炼和宣传。
(三)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8.“统筹谋划工作不全面”的整改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照《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全区实际,于2022年6月2日围绕防止返贫监测、脱贫人口增收、“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等工作目标,制定出台《曲靖市马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马发〔2022〕10号),为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有效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马龙区在制定“十百千”示范工程目标任务上,市级2022年下达目标任务为1个示范乡镇、3个精品示范村、16个美丽村庄,经与区委农办对接,结合马龙实际,制定2022年“十百千”示范工程目标任务为1个示范乡镇、3个精品示范村、20个美丽村庄。
9.关于“作风革命效能机关建设工作滞后”的整改情况: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于2022年7月29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效能思想的论述;省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并结合区乡村振兴局实际,制定出台了《曲靖市马龙区乡村振兴局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马乡振党字〔2022〕13号),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执行力和工作质效。
(四)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0.关于“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政府救助平台’宣传推广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没有做到宣传推广全覆盖”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级各有关单位传达《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同时,从教体、人社、卫健、医疗、民政、水务、住建等区级行业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分级分权区级管理队伍,确保群众在线申请救助事项能够得到及时办理。截至2022年8月底,累计申报1502件,已办结1494件,正在办理8件,超时未办结0件,办结率99.47%,满意度达100%。二是注重业务培训,加强指导监督。自2021年平台上线以来,共组织参加省、市“政府救助平台”视频业务培训会4场次,培训人数200余人次。三是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工作责任,采取逐户张贴“政府救助平台”宣传卡、讲解使用方法等措施,持续加大“政府救助平台”的宣传推广,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宣传手册》5000余份,组织抽查核实4次。
11.关于“落实‘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存在短板,产业帮扶成效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合同订单、劳务用工、资产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健全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产业帮扶“双绑”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共45家企业与50家合作社绑定发展;50家合作社与2529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建立产业“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双绑”100%全覆盖。二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全区“一花一果一牛”产业发展定位,持续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全区引进和培育区级以上龙头企业59家,其中:省级10家、市级21家、区级28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60个、培育家庭农场580家,种养大户696个。规划建设了10万亩的马龙现代农业产业园,引进了爱必达、英茂等26家农业龙头企业入驻园区集群发展。三是2021年来,财政衔接资金共投入4952.2万元扶持新建23个能繁母牛扩繁养殖场,新增能繁母牛1610头,带动915户3100名群众共同发展,其中,脱贫人口270户780人,预计到2023年第一批建成投入养殖的17个养殖小区可为9个村增加集体经济34万元,为区级防贫救助基金注入资金136万元。截至目前,旧县街道6个能繁母牛养殖小区已完成238头牛源组群工作,剩余182头牛源组群工作正在推进落实中。
12.关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社区),促进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相对均衡发展。截至目前,已争取各级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1000万元,用于2022年度全区20个村(社区)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预计2023年4月完工并达到预期收益。二是主动谋划,积极给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重点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给予优先扶持,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至目前,共收到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19万元,其中:分配用于产业扶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资金2067万元,占比60.46%;分配用于“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根据资金使用类别)资金2035.1万元,占比59.52%。三是继续实施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列入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2022年7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针对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村(社区)干部、驻村队员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专题培训,旨在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等协助指导作用,采取多种举措帮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年底实现各行政村(社区)年集体经济收入达7万元以上。
13.关于“‘扶志扶智机制’督促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压实行业部门工作责任,督促区人社局围绕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的务工意愿,强化岗位信息收集及岗前培训,采取“培训+上岗”“师带徒”等方式,开展实作培训和以工代训,确保脱贫劳动力培训后有技能,能就业。2021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48人,完成下达目标任务3500人次的101.37%;2022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94人,完成下达目标任务3500人次的31.26%。二是深入开展劳务对接,定向向省外、市外、区外转移就业,全面提升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农村弱半劳动力、暂时出不去的务工人员、“回流”人员等提供就近务工岗位;严格落实脱贫劳动力创业能力和就业技能培训任务,优先提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引导鼓励自主创业。截至目前,开展各种招聘会10场次,收集用工岗位信息1万余条,完成“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10个批次。累计转移劳动力68189人(含春节未返乡农村劳动力),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62200人的109.62%。省外转移10803人,完成目标任务10800人的100%。脱贫劳动力转移7991人,完成目标任务6300人的126.84%,其中: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1554人,完成目标任务1200人的129.5%;易迁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463人,完成目标任务400人的11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146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8%。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41个,发放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262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50人,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72万元;认定扶贫车间4个,发放扶贫车间补贴12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953万元,扶持232人创业,带动就业620人,提前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三是积极拓展扶志渠道,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用农村“大喇叭”、村内宣传栏、微信群、移动客户端和农村远程教育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技术人员、致富带头人、脱贫模范等开展讲习,提高群众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能力。
(五)统筹协调督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4.关于“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月报的通知》(马巩固振兴组办便笺〔2022〕12号)要求,每月常态化开展动态管理,截至2022年8月,全区共有贫困人口4951户17492人,其中:脱贫户4627户16492人,监测对象324户1000人,通过精准施策,已经消除风险223户672人。剩余未消除风险101户328人,已全部纳入精准帮扶。二是强化数据核查比对,及时核实、更新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每月按时与行业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对比,将行业部门与国办系统中不一致的数据反馈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核实,并将核实后的数据反馈到相关行业部门同时进行系统修改,确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按照《曲靖市马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巩固振兴组〔2021〕2号)要求,有序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规范收集整理完善相关痕迹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真实有效。
15.关于“局党组协调督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多方统筹协调,推动项目实施。自2021年以来,42个示范村共整合投入各类资金8071.42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1835.8万元,行业部门协调争取资金3557.62万元,挂包帮扶企业捐赠2209万元,自筹资金469万元。用于支持示范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和基础设施补短板。二是严格对标对表,全面查缺补漏。围绕乡村振兴建设“20字”方针,以全省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为契机,建立健全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统筹、调度,其余区级领导牵头推进,行业部门、乡镇(街道)、辖区企业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先行先试、由下至上的申报原则,组织各乡镇(街道)自主申报乡村振兴示范村42个,并将全区42名处级领导、81家区级单位、102家企业分别与42个示范村进行包保,严格季度测评、季度通报、观摩点评等机制落实,为示范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深入督查指导,切实提标提档。将示范工程建设情况列入区级重点项目观摩会议内容,并聚焦美丽村庄建设,以《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分标准》为依据,建立季度测评、会议通报点评、工作督办等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工作合力。今年以来,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标《云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开展测评4次,测评分数逐次上升,其中,90分以上的从1个上升到12个、80分以上的从21个上升到30个。
16.关于“对轮换的驻村工作队员指导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基层干部培训,提升帮扶工作能力。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部署新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部分领导干部、村(社区)、驻村队员参与学习省委党校、省乡村振兴局举办驻村工作“大讲堂”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业务培训共8期;2022年7月12日,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针对驻村队员开展全覆盖培训。二是印制《驻村工作队员应知应会手册》,提高驻村工作队员业务能力,着力解决能力不足、本领不够的问题。搭建“马龙区驻村工作队员交流群”,为驻村工作队员工作交流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加大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区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通过随机调研、督导检查和“云岭先锋”智慧党建平台对驻村干部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并将督查结果运用于考察识别干部和年底考核工作。分别于2022年3月、8月,参加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对全区42支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情况开展的督查指导,并对结果进行了通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7.关于“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梳理制定了乡村振兴局党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并抓好贯彻落实。分别于2022年6月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的职能职责和承担的工作,分层、分级全覆盖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理顺权责关系,明确责任内容,落实具体责任到个人。按照《中共曲靖市马龙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8月组织单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股所级干部按照要求填报廉政档案。对领导干部、股所级干部和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以岗位对应职责,以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以风险点定防控措施,按照分级责任、层层把关的工作要求,切实建立起适人、适岗、适责的排查登记表。
(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18.关于“调查研究不够”的整改情况: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注重调查研究。加大统筹协调和指导帮扶力度,增加深入基层倾听干部群众意见的频次,收集整理基层所需所急。截至目前,深入基层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测评工作4次,测评结果在区重点项目观摩会上进行通报;万元及以下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结对帮扶开展情况督导调研1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情况核查2次;针对2022年到位的财政衔接资金3419万元,组织开展项目实地探勘工作4次;联合区财政局开展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度督查3次;参与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督查2次。
19.关于“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政策措施,对政策执行不到位或出现偏差的及时纠正。开展就业奖补、公益性岗位、雨露计划等帮扶政策专项排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结合2022年第二季度乡村振兴示范村考评工作,于2022年6月25日至28日,组织开展了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入户核查及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加快社保卡一卡通用及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等措施的落实,推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依托驻村工作队、村级协办员等力量通过村级大喇叭、小广播进村入户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印发《马龙区就业扶贫政策宣传资料》,确保每个脱贫户家中都有宣传资料,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三是根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0〕35号)要求,曲靖市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自2020年3月24日起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终止,其中,2021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752人已经全部拨付到个人。四是督促承贷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要求,充分利用各乡镇(街道)营业网点,围绕小额信贷政策要点、办理流程、贷款用途等方面,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发挥村“三委”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和贷款意愿调查两手抓,向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讲清讲透相关政策,同时优化放贷手续对有产业发展能力、符合贷款条件和有贷款需求的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应贷尽贷”,对符合追加贷款的给予追加贷款支持。截至9月5日,全区共发放小额信贷89笔412.5万元,同比2021年50笔205.4万元增加39笔207.1万元,放贷金额同比增加100.01%。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
20.关于“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的整改情况:结合区乡村振兴局实际,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利用干部职工例会、党组会、班子会等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区有关财经纪律,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在相关费用报销过程中,严格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坚决杜绝二次支付。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方面
(一)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有差距。
21.关于“党费日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于2022年二季度党课,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纪党规进行深入学习,明确党员义务及权利,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明确每名党员应于每月1日(如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自觉、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截至目前,区乡村振兴党支部按月足额上缴党费,收缴率、上缴率均达100%。
22.关于“党员监督管理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严格党员监督管理,对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做到提前准备,提前通知,严肃会议纪律及要求。对拒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以党组给予约谈,拒不整改的,按规定程序给予处理。2022年以来,支部党员均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党员董德宽同志党组织关系已转入区乡村振兴局党支部,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3.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于2022年9月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纪律和规矩,正确看待批评和自我批评,消除批评自己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的错误思想,确保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是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地提意见,把批评作为帮助同志进步的重要手段,坚决杜绝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质量效果。
24.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照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规定程序,不仅会前要做好方案制定、指定内容学习、意见征求、谈心谈话、梳理检视问题、撰写检视剖析材料等准备工作,会上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更要注重会后的整改工作。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
(三)对抽调干部教育和关心不到位。
25.关于“局党组对抽调干部关心关爱不够,部分借调干部个人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整改情况:结合乡村振兴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全面抓实队伍保障工作,加强对抽调干部的关心关爱。一是于2022年6月29日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提交成立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的请示,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二届区委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定,7月28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曲靖市马龙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区乡村振兴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目前,正在为原抽调干部中的4人办理调配手续。二是向区委、区政府提交延期借调工作人员的请示,及时办理延期借调手续。目前正在为原抽调干部中的4人办理延期借调手续。三是已向区委组织部汇报借调人员相关待遇保障问题,按要求同区总工会对接,将单位借调超半年的同志纳入乡村振兴局工会会员管理,按期缴纳会费,依规享受工会福利;针对新调入单位的事业专技人员和事业工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做好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等有关工作。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
26.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进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2022年6月根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的职能职责和承担的工作,分层、分级全覆盖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持续开展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学习执行,从主要领导带头抓好学习和落实,并做好监督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道德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用更高的标准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4-8885416;地址:曲靖市马龙区龙泉北路80号马龙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子邮箱:mlqxczx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