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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不深刻”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1-07 11:11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等有关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不深刻”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于2024年10月全面完成整改。

、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反馈问题思想认识不深刻69-3)。督察报告指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思想共识尚未形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时有发生,国家和省披露问题数量仍然较多。此问题涉及马龙云华磷化工黄磷电炉尾气点天灯直排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后巩固整改成效抓实常态化管控措施,推进国家和省披露问题减存量、控增量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区委、区政府将督察反馈问题列为重要日常事务抓实抓牢。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马龙区政府于2024年6月4日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孙竹祥、区人民政府区长玉燕叫任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曲靖市马龙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中共马龙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马办字〔2024〕12号)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为区发改局、配合单位为区工信局和马龙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督办领导为分管发改工作副区长;整改目标为推进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披露问题“减存量、控增量”;整改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围绕已验收销号问题开展1次整改工作“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二是持续推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共识,落实《建立健全曲靖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要求,抓实常态化管控措施,推进国家和省披露问题“减存量、控增量”。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围绕已验收销号问题开展1次整改工作“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为落实整改目标,按照《整改方案》,区工信局于2024年10月17日到马龙云华磷化工公司对其黄磷生产中电炉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虽然企业当前停产,但通过查阅企业相关台账资料及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按相关要求对马龙云华磷化工有限公司黄磷生产过程中原料破碎、锅炉、烘干等部位监督检查及企业按规定委托的云南苏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电炉烘干排放口废气日常监测,该公司黄磷生产符合达标排放。

(二)抓实常态化管控措施,推进国家和省披露问题减存量、控增量按照《整改方案》,一是区发改局进一步督促各行业部门严格遵照区推长办2023年11月27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曲靖市马龙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简称《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问题由“被动接收”向“主动排查”“主动整改”彻底转变,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二是将相关部门对全区粗钢产量控制目标任务、集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江禁捕整治等日常监管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指标考核细则内容,推进生态环境问题“减存量、控增量”。

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202410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