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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通泉杰龙工贸有限公司“8·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信息来源马龙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4-10-08 10:24

2023年8月14日15时31分许,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龙公司”)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事故发生后,马龙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区市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工作的副局长及区应急管理局分管事故调查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区纪委监委、云南马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马龙分局、区市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工信局、区人社局、通泉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工贸有限公司“8·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参加开展了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执行。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安办〔2022〕30号 )要求,2024年9月19日,马龙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市监局牵头成立了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工贸有限公司“8·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为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印发了《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区杰龙工贸有限公司“8·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成立了由马龙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区市监局分管副局长、云南马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区市监局、云南马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照《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工贸有限公司“8·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核查的方式,检查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落实情况,以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采取的具体举措、工作成效。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听取汇报、补充核查、反馈意见、讨论研究,形成了以下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落实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工贸有限公司,该起事故的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对杰龙工贸有限公司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马)应急罚〔2023〕011号。

(二)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落实情况

1.牛某某,杰龙公司熔炼车间炉料工。该起事故直接责任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孔某某,杰龙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该起事故领导责任人。由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对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马)应急罚〔2023〕012号。

3.陆某某,杰龙公司主要负责人,该起事故主要领导责任人。由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对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马)应急罚〔2023〕013号。

4.李某某,杰龙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该起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由曲靖市马龙区应急管理局对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马)应急罚〔2023〕014号。

三、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情况

(一)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工贸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召开了职工大会,深刻认识到了该起事故的不良影响,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并承诺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依法办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工贸有限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升了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预判、处置能力。  

(三)马龙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云南马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马龙区市监局、通泉街道办事处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督促园区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评估总体情况及结论

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综合评估认为,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工贸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能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公司“8·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要求,相关文件材料已归档。

五、下步工作措施建议

(一)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思想认识要再提高,严格按照马龙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强化安全技术交底的针对性,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监督执行,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从源头上全面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特殊危险作业(施工机械、高处、动火、临时用电等)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特殊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二)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街道)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协同配合,持续加大对各类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督促有关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曲靖市马龙区杰龙公司“8·14”一般起重伤害

                                                        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