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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24-09-12 14:58

根据省、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马龙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910日在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楼会议室举行了《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4730日,按规定在马龙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举行《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拟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的方式等相关内容。

2024826日发布了关于举行《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宜。

2024910日(星期,下午3:00)在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楼会议室举行《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

(二)听证会召开

2024910日下午3:00,听证会在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29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代表应到会人数29人,实到29人,符合听证规定要求。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事项并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3.决策发言人就《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的背景、基本情况、必要性、成果作简要情况说明;

4.技术单位对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进行汇报;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及技术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复

6.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7.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会议作总结发言;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以及采纳情况回复

会议期间,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做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经综合讨论形成如下答复:

1.建议基准地价尽最大限度下调;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该意见,按规程要求及马龙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价格调整。

2.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定级,尽量调整为一个级别;

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该意见,各乡镇及街道的中心镇区,土地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故本次均划分为两个级别。

3.建议鸡头村街道的云华磷化工厂纳入本次定级测算范围;

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该意见,本次云华磷化工厂在城镇开发边界之外,故不纳入本次定级测算范围。

4.王家庄街道的兴裕路两侧分别为两个级别,建议都调为I级。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该意见,调整级别。

5.旧县街道的九龙湖温泉度假古镇和中心法庭周边区域建议调整为I级。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该意见,调整九龙湖温泉度假古镇和中心法庭周边区域的土地级别。

下一步将督促技术承担单位根据此次听证会议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对测算成果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完整的技术成果,通过市级审查验收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