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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马龙辖区范围内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持续推进联农带农增收模式,推动脱贫户、三类监测对象及一般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根据《曲靖市马龙区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实施办法(试行)》(马农发〔2023〕41号)文件精神,请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辖区内联农带农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3年度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资金。
一、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按照《靖市马龙区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实施办法(试行)》(马农发〔2023〕41号)文件要求,申报流程如下: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于2024年7月15日前向所在地村(居)委会递交申报材料,所在地村(居)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实并同意申报的,在行政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
2、乡级审核。2024年7月25日前,经营主体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申报资料进行再审核,审核属实并同意申报的,在乡镇(街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3、区级审核。2024年8月10日前,由曲靖市马龙区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终审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专家100%开展实地核查,确定拟奖补对象名单。
4、公示及备案。对拟奖补对象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将拟奖补对象名单呈区人民政府审批。
5、资金兑付。按照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奖补对象名单,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将资金兑付给奖补对象。
(二)有关要求
各经营主体要认真对照《曲靖市马龙区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本主体联农带农模式典型经验材料(真实反映联农带农具体模式、主要做法、成效等)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电子版,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附件:1.关于《曲靖市马龙区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试行)》.pdf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