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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自查自评报告

  • 信息来源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4-03-25 15:29

2023年,曲靖市马龙区被列为全省第四批创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依据《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价与管理办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3 版)》和《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州(市)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 版)》相关要求,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评。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曲靖市马龙区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自查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874-8885566

邮箱:qjmlx2008@163.com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4325

 

 

曲靖市马龙区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自查自评报告

  

曲靖市马龙区位于东经103°16′~103°45′、北纬25°08′~25°37′之间,地处云南省东部,向东毗邻国家级贵安新区,向南经滇南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区对接,向西连接省会昆明,向北可达成渝经济带。马龙居昆明与曲靖之间,距昆明90公里、曲靖22公里、昆明长水国际机场60公里,区域内铁路、公路、机场联动,区位、交通优越。辖区总面积1614平方公里,辖3乡2镇5街道,总人口21万人。全区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主体3225户,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438家。自2023年4月被列为第四批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区以来,曲靖市马龙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中心,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目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

一、总体情况

  (一)基础工作

1.党政同责。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2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工作跟踪督办,将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综合考核内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区政协多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视察调研,将食品安全纳入议案、提案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汇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共治。

2.工作机制。成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主任的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适时调整充实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健全食安委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区政府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风险交流、工作督察等制度,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委及其食安办,组建74人的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每人每月按300元报酬补助落实到位。

3.风险监测。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时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送检,认真落实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等机制,强化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救治。

4.源头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加强环保执法,扎实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把农资商品质量准入关,加大科学合理使用农资商品宣传培训,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的目标任务,对4家涉镉重金属生产企业进行排查。2015年印发了《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切实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

5.过程监管。持续推进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对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持证企业开展风险分级评定,评定率100%,积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自检自查,企业自查率100%;食品生产企业100%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按要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食品安全自我承诺活动;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每年春秋季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覆盖,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建立完善覆盖从业人员健康、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科学饮食宣传、应急处置全过程的学校食品安全防控机制,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T”实务管理;扎实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渔具经营商店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67家次,粘贴长江禁渔宣传画1200余份。

6.食品抽检。认真落实每年4/千人食品检测数量要求,年均完成国家、省、市、县级各类抽检1118余批次,完成农产品质量检测3825批次。

7.执法办案和集中整治。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对食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春节市场、校园及周边、白酒市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预防食物中毒排查检查等系列整治行动。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6件,收缴罚没款76630元;农业农村部门查办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6件,收缴罚没款10200元;公安机关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件。

8.社会共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科普大讲堂等系列活动,及时在各类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刊发新闻稿件、经验报道,构建多层次、多形势、多视角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了餐厨垃圾承保保险类别,全区基础教育学校有序推进食品安全保险,覆盖学生约3.2万余人;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2023年通过全国12315平台和来电来访来信,共受理线上、线下食品类消费者投诉举报57件,办结52件,办结率91.23%。

(二)能力建设

  1.经费投入保障。将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年均预算产品抽检等经费50余万元,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每月300元报酬按时发放。

  2.基层装备。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车。实施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能力提升项目,全区4个区域监管所按八个一标准配备了监管执法装备(快检箱、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机构改革后,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意见,持续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执法取证、快速检测装备建设,确保办公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3.监管专业化。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安全监管当作首要职责,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率达70%以上。公安机关成立了环食药侦察大队专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累计派出24人参加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培训。每年加强监管人员全覆盖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

4.检验检测。曲靖市马龙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通过认证,城区锦新、龙溪2个农贸市场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全区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

5.应急处置。2023年及时修订完善了马龙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食安委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食安办负责人收看省级应急演练视频1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桌面推演1次,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生产经营状况

1.管理责任。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3217户食品经营户配备了食品安全员。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学习培训不低于40学时,监督抽检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累计依法登记备案食品生产小作坊户148户,食品摊贩户1163户。

2.过程控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追溯、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推动企业执行规范生产。全区28家获证生产企业完成年度自查、自查率100%3家规模化企业通过HACCP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完成28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完成率100%。以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健康县城创建抓手,突出餐饮服务单位三防设施设置、使用合规,周边环境、就餐区、后厨、库房卫生条件达标,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消毒、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经营行为规范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和规范提升,全区所有服务餐饮单位三防硬件设施配备到位,后厨卫生、就餐环境、从业人员管理明显提升,全区食安心完成达标1066户,达标率98%,其中城区达标率100%

3.产品追溯。持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强化源头控制,不断提升农产品安全整体水平。积极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利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两品一标认证等契机,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成321家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上线管理平台。加强监管执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由于基层工作繁杂,专业性不强等因素影响,乡镇、村级包保干部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精力投入不足,包保督导不及时、不主动,包保督导流于形式,存在麻痹思想和消极应付心理,全区整体推进工作不平衡。

(二)食品安全创建社会共治氛围不浓。创建工作主要以党委、政府推动为主,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食品行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度不高,创建工作由单纯依靠监管部门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形成。

(三)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较大。农村集体聚餐中存在承办能力不足、设施设备、储存条件简陋、加工场所简单、进货渠道复杂、食品加工制作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正规培训等问题,农村集体聚餐中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督促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及省级第四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

(二)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高度重视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稳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科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构建群防群控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稳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营造全社会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自查结论

全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区食品安全状况达到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