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2023年排查发现生态环境涉农问题整改的通知》《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大起底大排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马政发〔2023〕34号)文件精神,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整改2023年大起底大排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1项(马龙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有待完善,农药销售门店、种植基地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台账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已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2023年大起底大排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问题 编号 | 问题 名称 | 整改措施 | 完成 时限 | 牵头 单位 | 整改完成情况 |
25 | 马龙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有待完善,农药销售门店、种植基地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台账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 | 一是分类管理,协同推进。建立起以各农药销售门店为主体的覆盖全区的农药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农药销售门店实行“谁销售、谁负责、谁收回”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机制。各农药销售门店要切实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在经营点内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种植基地按照“谁使用、谁收集”的原则,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要及时进行收集并交回销售门店或农业农村部门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二是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在农药经营主体审批及农药使用的高峰季节时,紧盯农药经营许可证办证、变更、续证及农药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充分利用专题培训、广播、网络(微信、QQ)等宣传媒体,结合日常巡查监管,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宣传,让农药使用者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积极配合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营造农药安全使用良好社会氛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培训,全面解读《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让农药经营者充分认识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方面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三是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基地、田间地头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 | 一、分类管理,协同推进。整乡推进张安屯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和回收运转处置体系建设,构建“农药销售门店为主导+行政村回收点为辅助+区级存储站为补充”的覆盖全区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目前,全区共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122个,其中:农药经营门店设置的回收点107个、行政村设置的回收站(点)15个,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122册,农药包装废弃物存储站1个。2023年,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9.95%。 二、强化宣传,积极引导。通过微信群、工作群发放资料,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时面对面宣传;加大《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曲靖市马龙区乡村清洁举报奖励办法》宣传贯彻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曲靖市马龙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倡议书》、村庄大喇叭播放音频、电子屏滚动宣传、张贴《曲靖市马龙区乡村清洁举报奖励》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及时收集、交售农药包装废弃物,不乱丢乱扔影响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2023年5月份,组织农药经营人员108人进行培训,全面解读《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让农药经营者充分认识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方面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三、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96人次,对辖区内农药经营使用单位开展3次全面检查,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22家次(其中:农药经营店 210家次,生产基地 112家次),对农药经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未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企业和商户进行警告,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责令限期整改。制订《曲靖市马龙区乡村清洁举报奖励办法》,将“随意丢弃农药、化肥、饲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育苗器具”等纳入举报奖励范围,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内容,加强督查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参与监督、治理,营造全民参与、共治共管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