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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对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组织部2022年度代区委管理的党费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员会所属党组织及党员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马龙区委下辖基层党委5个(马鸣乡党委、马过河镇党委、月望乡党委、纳章镇党委、大庄乡党委)、党工委10个(旧县街道党工委、王家庄街道党工委、张安屯街道党工委、鸡头村街道党工委、通泉街道党工委、工业园区党工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教育机关党工委、区委卫生健康党工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党总支137个,党支部817个。共有党员10463名,其中:女党员2827名,占党员总数的27.02%。35岁以下党员2146名,占党员总数的20.51%;60岁以上的党员2864名,占党员总数的27.37%。少数民族党员749名,占党员总数的7.16%。大专以上党员4748名,占党员总数的45.38%。
(二)2022年度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2022年度,马龙区党费收入共计186.97万元,其中:党员交纳党费174.03万元,上级组织拨付党费5.91万元,利息收入0.76万元,收回误转资金6.27万元。
马龙区支出共计220.12万元,其中:上缴上级党费30.3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7.00万元,党员培训教育支出55.68万元,困难党员补助支出4.82万元,征订党报党刊支出9.94万元,慰问党员26.08万元,误转支出6.27万元(已收回),其他支出0.02万元。
2022年收支相抵,当年结转-33.15万元,加上年结余300.0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66.8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区委组织部把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作为党的基础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从教育培训、示范创建、规范程序等方面用力,不断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切实增强党费管理时效和质效。能够按照《党费管理办法》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也基本能够符合《党费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但也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党费、原始单据不齐全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未按规定时限收取党费300,813.72元
2022年7月7日,区委组织部收取区直机关工委2022年上半年党费279,733.52元;2022年8月26日,收取张安屯街道党工委上半年党费10,656元;2022年9月28日,收取张安屯街道党工委2021年下半年党费10,424.20元。以上党费均未按照规定时限收取。
(二)原始单据不完整55,122元
2022年度,区委组织部收取党费55,122元无收款凭证,不清楚付款人,其中:2022年6月1号凭证33,109元,9月9号凭证7,232元,9月14号凭证14,781元。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党费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党费进行会计核算,完善原始单据的管理,将必要的原始单据作为附件使用。
(二)建议区委组织部督促区委各所属党(工)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取、上缴党费。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按照审计决定、审计报告的要求积极进行了整改,相关问题已完成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