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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鸣乡马鸣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目涉及马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2015-2020年)调整方案》成果公告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12-29 16:36

《马鸣乡马鸣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目涉及马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2015-2020年)调整方案》成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16:36:25


经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同意,20181122日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以《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局部调整马龙区马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2015-2020年规划布局的批复》(曲国土资2018166号)批准实施《马鸣乡马鸣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目涉及马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2015-2020年)调整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马鸣乡马鸣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目涉及马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2015-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对马鸣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和规模进行局部调整,本次规划调整的城乡建设用地,仅涉及到马鸣乡马鸣社区居委会。规划调整共涉及1个地块,共计3个图斑,全部为调入地块,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7.41公顷。

(二)马鸣乡共调入新增建设用地7.41公顷,占用耕地6.84公顷。规划调整后,耕地减少了6.84公顷。

(三)《调整方案》不涉及马鸣乡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规划修改后,马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为4252.2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13公顷。通过规划调整,马鸣乡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由调整前的518.12公顷调整至525.47公顷,其中,原有0.0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指标直接占用,因此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7.3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调整前的377.67公顷调整至385.0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7.4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由调整前的49.31公顷调整至56.6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了7.3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由调整前的3.19公顷调整至10.0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增加了6.84公顷。规划调整后,马鸣乡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但耕地保有量相应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指标规模较规划调整前均相应增加,且各指标规模均在马鸣乡规划控制指标范围内。

特此公告。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马龙分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