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公示
按照《曲靖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曲国税法便函〔2018〕1号)要求,根据《 “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十三五”时期云南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相关要求,为落实“县以上(含县)税务局每年第一季度应当向上一级税务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应当通过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的规定,结合马龙国税法治税务建设实际,现就我局2017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户籍管理。深化税源专业公管理,实现由和“管户制”向“管事制”职能转变,对税源管理职能和权利进行科学分解,重构事权,将依纳税人申请和税务机关发起涉税事项进行有效剥离并实行按事项管理,以最小的权利实现对税源基础事项的管理,把更多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严格落实税收收入原则。坚持依法治税原则,组织收入服从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坚持依法治税,深入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违规行为。
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退税;增值税享受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符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00%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4. 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仅保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同时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共办结税务行政许可事项37笔。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
5. 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一是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了权责清单目录;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职权事项进一步清理,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按照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相关安排开展权责清单制度推行工作。
6.深化国地税联合协作。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结合税制改革新要求,适应税源结构新变化,把握税收管理新趋势,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资源配置,推进部门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促进国税机关依法高效履行职责。由地税代国税征收“销售不动产和个人出租房屋”环节的增值税,国地、税委托邮政网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代征增值税和地方税费,运行平稳。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力度,针对以上已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而制定的文件或制发的通知及时清理提请市局做失效处理,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探索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审查制度。
2.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2017年,马龙县政府召开3次全县财税金融、重点项目工作会议,对财税重点工作进行安排。由政府主导,国税牵头,地税配合,研究制定了《马龙县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办法》《马龙县关于加强建筑业管理的通知》以及跨区经营税收措施,全方位调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各部门积极参与协税护税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 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省局《党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定》《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机关政府采购规程(暂行)》等相关制度,为行政决策提供制度保障。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如实记录、完整归档。今年在重大行政决策中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2.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国税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通过局务会议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会议集体讨论,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实施“三证合一”,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做好新增纳税人的信息补录工作,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是新设立个体工商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是对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按照工作要求,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推动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落实和完善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推行数字人事,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
3.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健全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探索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建立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确定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完善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公安派驻税务部门联络机制。
5.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达到重案标准移交马龙县国家税务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案审委员会严格按重案审理程序,把好“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定性、处理意见”六关,提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办理质量。
6.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围绕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以及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以查促改。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规范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管理工作,加强举报监督。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切实加强权力监督。按照总局要求,全面推行行政管理、税收执法等依法行政工作内控机制建设,建立相关制度措施,防范风险,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和实施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税务机关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依法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服务热线、税法宣传月和宪法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加大税法宣传,促进纳税遵从。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加强制度严管,密切跟踪监测。全年未发生舆情事件。
3.双代工作正常运行。国地税委托邮政网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代征增值税和地方税费,运行平稳,在方便了纳税人的同时也减轻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税务重大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工作。调整审理委员会成员,构建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体制机制。成立税务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2.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
3.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有机衔接。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创新执法方式,完善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和办税服务厅,对本级的常规定涉税业务通过该平台向社会公布,同时,将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该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为确保此项工作正常运行,我局制订了下发了“马龙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双公示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发起”的原则,将信息采集和发布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起长效机制,到目前为止,通过信用曲靖信息平台共发布了 72 条,其中信誉类5条、欠税信息6条、行政许可53条、行政处罚8条。
2.完善信息双公开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各项工作。协同征管部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的清单和执法人员的上报录入工作,配合做好曲靖市事中后监督管理综合平台的各项工作。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落实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坚持会前学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上,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中心组学法4次,不断提高局领导和中层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提供学法的资料,采取自学的方法,充分发挥法规部门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2. 组织开展网上学法。协调县司法局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账户补录登记,及时向局领导和全体职工通报学习进展情况,我局除一人需补考外,其他人员总分均在90分以上,符合上级局和县局领导的要求。
3. 强化税法宣传,优化税收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七五”普法工作规划,落实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利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联合区地税局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宣传、服务功能,进一步开展小微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放管服、营改增、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的宣传。各科室开展对纳税人的普法培训、法治讲座、专题活动、税法宣传月活动5000多人次,组织法律六进活动4次,印发宣传资料4000多册,提供法律咨询500多次,发布普法短信、微信2800多条,通过深入持久的税法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意识,优化税收工作环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收法制机构。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办税服务厅、分局、稽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等各专门法制领导小组,同时设置政策法规可为专职机构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保障我局各项法治工作有组织,有机构,有统筹。
2.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进行清理,本年度安排新招录公务员参加全国统一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税收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制度,专题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
2.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根据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安排部署,开展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办法,逐步推行。
4.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执法监督,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实行奖惩责任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存在问题
1.税收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税务人员依法治税能力不强,部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有待提高。
2.依法治税工作体制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部协同推进依法治税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税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3.税收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脱离实际对收入任务层层加码的情况,政府部门协同治税、社会主体共同治税的制度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联系人:周继德 电话:18213790277
马龙县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