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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教育系统学生欺凌防治实施方案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7-11 15:49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系统学生欺凌防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11 15:49:34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系统学生欺凌防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学生之间以大欺小、打架斗殴、侮辱、拔毛等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通知》(20186号)曲靖市教育局转发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通知》要求,结合我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治理范围

区各级各类学校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我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林祖生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家昌  区教育局副局长

高建权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克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

 员:施红春  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主任

        赵晓佳  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师资教育办公室主任

陆春荣  区教育局安监办主任

张建文  区教育局机关工会负责人

高存禧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杨加寿  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戴正祥  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刘树荣  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张建生  区教育局思政办主任

把谢留  区教育局体卫艺办负责人

王红芬  区教育局职成教办主任

戴桂芳  区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张俊萍  区教育局现代教育技术室主任

刘文美  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王丽萍  区教育局青少年校外活动管理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中学、中心校,区直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监办,由陆春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信访接待等各项具体事务(联系电话:8881026)。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76日前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是学校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是直接负责人。二是组织召开一次动员大会,明确治理校园欺凌工作的意义,明确本校(园)的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组织签订责任书。三是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并将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形成全员关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良好氛围

2制定方案,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学校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方案,于715日前报区教育局安监办备案

(二)综合治理阶段(长期

1集中开展教育。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开学第一周“安全教育实践周”活动,协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到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预防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周末及假期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时间节点,坚持行之有效的1530”安全教育模式,切实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二是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活动、班会课、班级日常管理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的认知、情绪、意志、行为等进行引导,培树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等优秀心理品质,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三是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教育,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四是强化家校联系。学校每月至少通过一次家访、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形成全社会关注防治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良好氛围。

2完善制度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二是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三是学校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班主任每天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零报告。

3加大预防力度。一是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通过师生问卷调查,组织部分学生座谈和召开班会等形式对校园安全现状、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学生小团伙组织以及易于发生在学生之间的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二是开展针对性的防治工作。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防治措施。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室建设,开展学生心理隐患排查,关注人际关系问题、情绪起伏问题、学业问题、情感问题等心理问题,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三防建设,确保校园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

4及时查处问题。一是加大对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随时掌握校园内学生间的矛盾。二是加强校园周边巡视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三是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做好被欺凌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5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各校(园)要积极与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联系,完善防治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确保校园和谐安全。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8920日前

1、督导检查。一是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学校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二是教育局将联合综治、公安、司法、共青团等部门成立督查组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全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比一项重要依据。

2、信息报送和梳理总结。各学校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发生严重的、影响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要按照紧急信息报送规定,及时上报。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要有痕迹,及时将资料归档,并将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年1220日前报教育局安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学生欺凌防治,是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工作中的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校(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履职尽责相关要求行问责、追责。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校(园)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防范措施,把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并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