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马龙县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马龙县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施行办法的通知》以及上级行有关政务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马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国人民银行马龙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龙县通泉街道环城西路120号;邮编:655199;电话:0874-8880630;传真:0874-8880565)。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支行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行办公室,设有专人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政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规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支行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政务主动公开制度(试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社会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试行)》等制度,促进了支行各项工作的公开、公正、规范、高效运行与和谐发展。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支行按照严格依法、真实准确、方便快捷的原则,依法规范支行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事项或信息,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信息发布在“内容提供、编辑、审核、发布、管理”等环节规范、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及时发布。一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和行为,统一使用行政许可用印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三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支行的推行工作,在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合理设定执法岗位,依法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业务部门和不同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和实施,收集服务对象及职工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对报送的政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和备案。为便于联系工作,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公布了咨询及投诉电话,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的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具体实施政务公开、服务单位和社会公众就政务公开事项的咨询解答。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支行根据中支要求,待编制、备案本报告后,将在马龙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网站进行发布。
五、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年内支行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咨询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无。
七、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人行马龙县支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兼职人员共有3人,主要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有关涉及政务公开的信息整理、提供工作。
(二)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人大政协议案办理情况:无
九.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
人行马龙县支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和程序,搭建公开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中,人行马龙县支行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稳扎稳打,做好做实重点领域公开。根据《条例》和《办法》,结合人民银行基层行实际,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有针对性、选择性公开。
(二)强化学习,筑牢政务公开宣传基础。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上级行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的学习和宣传,熟悉掌握工作要求和方法,提升工作水平。
(三)健全机制,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及风险意识,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马龙县支行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