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有色金属工业调结转型增放益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7]23号),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整合淘汰落后装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措施2: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淘汰类的生产工艺、产能、主要装备等,对马龙区内4户有色金属企业(曲靖市马龙区大山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曲靖市马龙区鑫辉铁精矿粉有限公司、曲靖市马龙区仁和锌业有限公司、马龙鹏泉环保有限公司)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企业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不属于淘汰类,未达到公告要求的:督促其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措施3:积极引导4户有色金属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确保到2020年,80%的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配套完善先进适用节能减排设施,有色金属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8%,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措施4:马龙区涉及4户企业于2019年6月30日前组织排查界定各企业主要产品或业务,确定企业需要执行的行业规范(准入)条件,对主要产品或业务不属于有色金属行业或无相应行业规范(准入)条件的,则督促其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已通过公告的:强化行业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杜绝出现安全、环保等事故。达到公告要求但尚未申报准入公告的: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对照相应的行业规范(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认真组织做好规范申报和初审工作。于2020年6月底前,成熟一家上报一家,カ争到2020年底,符合行业准入公告的企业全部申请国家准入公告,提高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通过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占比。 措施5: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等规定做好项目备案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造反安全、环保、能耗、用地、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在项目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要确保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对行政区域内有色金属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过程中,对存在违法改扩建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