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30020191116007号举报件的办结情况报告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D53030020191116007号投诉举报件反映内容涉及马龙区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现将马龙区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的主要问题
D53030020191116007反映问题:马龙县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因前两天举报后,各部门来调查取证,举报人称平时放炮时房子会震动,此次测炮并未震动,测的不是同一种炮,因此对于测炮结果不认同。派出所取证后结果每家赔二百元的结果不同意,举报人认为玻璃震烂二百元可以,但放炮时还影响了房子,房子有一条裂缝。诉求合理合法测炮并进行监控并合理赔偿。
二、基本情况
举报件中的兴盛采石场实为马龙区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以下简称兴盛石场)位于马龙区马过河镇马过河居民委员会下中和村小白路山,采石场荒山属下中和村集体所有,石场采用租赁方式,租聘期限为20年。企业始建设于2006年,法人代表:施光华 ,兴盛石场于2006年11月建成投产,规模为1.5万吨/年,2016年转型升级为15万吨/年,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面积0.0598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自2017年3月7日该石场委托云南皓盛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分公司负责爆破作业,日常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均由云南皓盛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分公司负责完成,爆破方式为露天岩石爆破(中深孔爆破)。相关部门手续办理情况:“工商营业执照编号:92530321MA6k90A09y,2019年8月22日新换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曲)FM安许证字[2007]002号,有效期2018年11月13日-2021年11月12日;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3212009107130043103,有效期2017年10月17日-2020年10月17日;2016年12月20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原马龙县环境保护局)以(马环然审[2016]98号)文批复。2017年10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原马龙县环境保护局)以(马环验[2017]12号)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调查核实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2019年11月16日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9〕26号)后,及时制定了《曲靖市马龙区关于办理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D53030020191116007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举报件中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在前期4件举报件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人举报“马龙县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因前两天举报后,各部门来调查取证,举报人称平时放炮时房子会震动,此次测炮并未震动,测的不是同一种炮,因此对于测炮结果不认同”的问题
因自2019年11月13日以来,先后接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关于兴盛石场的举报件4件,马龙区及时制定了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举报件中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其中针对2019年11月13日群众举报“兴盛采石场放炮噪音大”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现场调查时兴盛石场处于停产状态,为开展调查提供监测条件。兴盛石场于2019年11月16日恢复生产,并由云南皓盛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分公司,采取与原日常爆破同样的措施方法进行爆破。曲靖市马龙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及爆破噪声进行监测,在兴盛石场外敏感点(村庄)设4个环境噪声监测点,临近敏感点较多的西侧厂界设置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经监测结果显示,4个环境噪声监测点在生产及爆破期间监测的噪声值达标,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生产期间监测的厂界噪声也达标。2019年11月16日的爆破作业只是为开展噪声监测工作进行。并非举报人所描述的测炮。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关于举报人举报“派出所取证后结果每家赔二百元的结果不同意,举报人认为玻璃震烂二百元可以,但放炮时还影响了房子,房子有一条裂缝,诉求合理合法测炮并进行监控并合理赔偿”的问题
经调查,马过河派出所于2019年9月9日接到唐某某报警称“自己家的房屋因兴盛采石场当天中午进行爆破作业的时候震裂了一块玻璃”。派出所即时出警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派出所因是否因放炮问题造成玻璃破损无法鉴定,不确定是此次爆破所造成,只针对玻璃问题进行补偿,并当场进行了处理,经解释答复,报案人能理解。根据2019年11月13日以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马过河镇党委政府入户调查户数共计29户。其中针对兴盛采石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对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这一问题,群众反映无影响或自2018年马过河人民政府介入调查并责令兴盛采石场进行停业整顿后影响显著减小,目前仍有少许影响的共计18户,其余11户表示采石场生产经营过程中放炮,住户有明显震感,并对住房产生一定影响。因不能确定反映问题人实际居住房屋情况, 调查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了与采石场最近的下中和村内的 6 户农户进行现场走访察看。其中有 1 户农户反映老房子(土木结构、已未居住) 受爆破影响开裂。有 4 户农户反映近一年来采石场爆破声音及震感较往年有所降低,房屋有一定影响;有 1户农户反映其距离采石场直线距离最近,但房屋无影响。而后,通过了解,据群众反映,居住在下中和村靠马旧县道位置的农户反映较为强烈(距兴盛石场较远)。调查组 11 月 15 日下午 1 时,在反映较为强烈的村民指引下,对周边 6 户农户进行走访察看,大部分农户均反映受采石场爆破影响,房屋开裂,1 户反映窗户玻璃震裂,根据调查组现场察看,受访农户房屋的确存在局部细裂纹和 1 处玻璃裂纹。由于缺乏相关专业数据,检测设备和不具备鉴定资质无法通过目测判断农户房屋开裂、玻璃开裂等问题成因。
马过河镇政府进一步组织爆破知识方面的宣传员对下中和村群众进行了宣传,群众对该石场表示相对支持,只是建议对爆破药量进行控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四、整改查处情况
关于“放炮时还影响了房子,房子有一条裂缝。诉求合理合法测炮并进行监控并合理赔偿”的问题,由马过河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核实原因后与村民协商,进行处理。(限期整改,责任单位:马过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高保睿;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一)区人民政府对举报件办理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二)市公安局马龙分局进一步加强对爆破单位的管理,采取科学合理爆破方式(特别注意控制爆破药量),避免爆破作业对周围的影响。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避免生产过程中造成安全危害。
(三)区人民政府举一反三,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认真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以提高群众的认识。同时,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使企业合法经营,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群众的认同感。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