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30020191115012号举报件的办结情况报告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D53030020191115012号投诉举报件反映为马龙区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问题,现将马龙区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的主要问题
D53030020191115012反映问题:举报人举报位于马龙区马过河下中和村的兴盛采石厂今年5月31日到现在共放9炮,影响住房,于2019年11月13日举报过,今年依然要用测炮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不接受。
二、基本情况
举报件中的兴盛采石厂实为马龙区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以下简称兴盛石场)位于马龙区马过河镇马过河居民委员会下中和村小白路山,采石场荒山属下中和村集体所有,石场采用租赁方式,租聘期限为20年。企业始建设于2006年,法人代表:施某某 ,兴盛石场于2006年11月建成投产,规模为1.5万吨/年,2016年转型升级为15万吨/年,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面积0.0598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自2017年3月7日该石场委托云南皓盛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分公司负责爆破作业,日常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均由云南皓盛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分公司负责完成,爆破方式为露天岩石爆破(中深孔爆破)。相关部门手续办理情况:“工商营业执照编号:92530321MA6k90A09y,2019年8月22日新换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曲)FM安许证字[2007]002号,有效期2018年11月13日-2021年11月12日;采矿许可证编号:C5303212009107130043103,有效期2017年10月17日-2020年10月17日;2016年12月20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原马龙县环境保护局)以(马环然审[2016]98号)文批复。2017年10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原马龙县环境保护局)以(马环验[2017]12号)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1月14日收到的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D53030020191113010、D53030020191113011、D53030020191113012号投诉举报件反映的均为马龙区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问题,投诉举报件涉及问题办理情况已于2019年11月18日报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2019年11月15日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9〕17号)后,及时制定了《曲靖市马龙区关于办理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D53030020191115012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举报件中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人举报位于马龙区马过河下中和村的兴盛采石厂今年5月31日到现在共放9炮,影响住房”的问题
经对云南皓盛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分公司进行调查,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1月12日以来兴盛石场每月爆破次数为3-5次不等,共爆破作业40次,其中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11月12日共23次,每次使用炸药用量在1200--3000公斤左右,爆破爆孔为30个至80个不等,爆孔深度为5米至15米(根据地形状况确定爆孔深度),每次爆破采取多点(两个以上)分散、不集中措施,采取一个炮一个炮孔,分段逐孔起爆方式进行。使用的民爆物品通过合法程序审批获得。爆破时间都在白天,夜间未发生过爆破情况,爆破噪声为瞬时噪声,每次放炮爆破持续时间为1-3秒。爆破方式为露天岩石爆破(中深孔爆破),使用程序符合规定。
调查组确定了与采石场最近的下中和村内的 6 户农户进行现场走访察看。其中有 1 户农户反映老房子(土木结构、已未居住) 受爆破影响开裂。有 4 户农户反映近一年来采石场爆破声音及震感较往年有所降低,房屋有一定影响;有 1户农户反映其距离采石场直线距离最近,但房屋无影响。而后,通过了解,据群众反映,居住在下中和村靠马旧县道位置的农户反映较为强烈(距兴盛石场较远)。根据反映,调查组 11 月 15 日下午 1 时,在反映较为强烈的村民指引下,对周边 6 户农户进行走访察看,大部分农户均反映受采石场爆破影响,房屋开裂,1 户反映窗户玻璃震裂,根据调查组现场察看,受访农户房屋的确存在局部细裂纹和 1 处玻璃裂纹。由于缺乏相关专业数据,检测设备和不具备鉴定资质无法通过目测判断农户房屋开裂、玻璃开裂等问题成因。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关于“于2019年11月13日举报过,今年依然要用测炮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不接受”的问题
因2018年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涉及兴盛石场的投诉举报件3件中有2件涉及房屋安全问题,具体情况为第D530000201807040014号反映问题:曲靖市马龙县马过河镇,下中和村兴盛采石场,该采石场爆破作业影响村民房屋安全。第D530000201806230012号反映问题:马龙县马过河镇马过河社区下中和村,该村兴盛采石场爆破作业对村民住房造成影响,今日来电反映近期该采石场又在爆破作业,担心对村民住房再次造成影响。为进一步核实兴盛石场爆破作业是否影响村民房屋安全,区住建局于2018年7月5日委托曲靖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曲靖市民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爆破实验,爆破测试实验结论:村民房屋未受到爆破振动影响。
针对2019年11月13日群众举报“兴盛采石场放炮噪音大”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现场调查时兴盛石场处于停产状态,为开展调查提供监测条件。兴盛石场于2019年11月16日恢复生产,并由云南皓盛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分公司,采取与原日常爆破同样的措施方法进行爆破。曲靖市马龙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及爆破噪声进行监测,在兴盛石场外敏感点(村庄)设4个环境噪声监测点,临近敏感点较多的西侧厂界设置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经监测结果显示,4个环境噪声监测点在生产及爆破期间监测的噪声值达标,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生产期间监测的厂界噪声也达标。
2019年11月16日的爆破是为噪声监测提供条件,并非举报人所反映用测炮的方法解决问题。马过河镇人民政府已积极与兴盛石场及附近下中和村村民进行了沟通协调,力求与兴盛石场及村民形成一致意见来解决问题。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四、整改查处情况
关于“今年依然要用测炮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不接受”的问题,由马过河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核实原因后与村民协商,进行处理。(限期整改,责任单位:马过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高保睿;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一)区人民政府对举报件办理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二)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开展现场环境监测工作,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市公安局马龙分局进一步加强对爆破单位的管理,采取科学合理爆破方式,避免爆破作业对周围的影响。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避免生产过程中造成安全危害。
(四)区人民政府举一反三,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加强对非煤矿山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