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曲靖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关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问题,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生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2600余种。其中,滇东南和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马龙区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督办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为: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2021年底前按省林草局的安排部署,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征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级别等行为;根据省级新修订的《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管理规范》要求,强化林下种植的监测管理;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时限为2022年底,具体由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区林草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马龙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督促整改组、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组4个工作组和办公室,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阵容、最硬执法,最实举措,主动改、坚决改、彻底改,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挂账销号,见底清零。区委、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过问、适时督导整改情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按照“一事一档”进行材料归类,做好痕迹管理,确保整改规范有序。大力宣传督察整改工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度和知晓度。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具体情况是:
(一)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以森林督查为抓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疑似图斑全核查,自2021年6月以来,全区影像判读疑似图斑共112个,面积91.1581公顷,完成核实细斑155个,面积91.1581公顷,图斑核实率100%。二是边督边查边改,全区移交案件线索100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90起、刑事案件10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0起,面积16.913公顷,收缴罚款金额共计111.6万元;查处刑事案件10件,已全部完成司法鉴定并移交至公安机关办理,目前马龙区检察院正在逐件进行诉讼。同时,根据省、市林草局的安排部署,马龙区已于2021年6月开展了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目前,马龙区县-乡(林场)两级均已启用“云南省林草资源监测预警平台”,注册账号48个,预警平台监测管理3人,建立了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
(二)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马龙区自2016年起,全面停止国有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启动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停伐试点。在国家下达的“十三五”“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中,未下达天然林主伐采伐相关限额,同时,在全国统一的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中,关闭办理天然林主伐相关采伐手续,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坚持以法制宣传为基础、林地林权管理为核心、资源利用管理为重点,重点关注和了解全区项目建设涉林草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积极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项目规划选址避让生态红线和林草禁区,主动指导业主做好涉林草审核审批事项的组件报批;坚守林地、森林生态红线,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自2021年6月以来,全区受理审核上报各类工程建设使用林地项目29件、面积289.2917公顷,现已审批29件,面积231.2431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3545.4519万元。
(三)认真落实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要求。根据新修订的《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要求,及时组织学习转发,并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要求。近年来,马龙区林下种植林地利用面积80公顷,全部符合规范要求。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先后开展了自然保护地内违建别墅、高尔夫球场等一系列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经排查,未发现自然保护地内违建别墅和高尔夫球场问题。同时开展了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地类变化监测专项工作,并结合“绿盾”专项行动,对自然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点位进行了监测核查,进一步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力度,形成了自然保护地防打结合的高压态势,有效防止了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自2021年6月以来,全区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发生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侦查后移交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侦办。
三、下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
对滇池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相关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担负起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增效。
(二)完善资金保障制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继续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多领域筹集保护资金。
(三)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打严防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典型案例、重大项目成果等宣传普及,推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引导公众自觉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特此报告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