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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关于马鸣乡201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的审计报告》 马审报〔2023〕6号文件要求,马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剖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确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规范马鸣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将整改报告如下: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及效益方面的问题
1.报告指出我乡:未按规定制定非生产性费用管理实施细则,从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
针对报告中反馈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整改,对马政发〔2022〕12号文件(马鸣乡“三资”管理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相关支出进一步细化,制定马政发〔2023〕25号文件(马鸣乡“三资”管理办法),新的三资管理办法第三章的第十条“资金审批与支付”中对务工费、接待费、自办伙食支出等非生产性费用的支出上限标准、发放范围、民主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2.经营性收入未使用税务发票:马鸣乡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的通知》和马鸣乡新“三资”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严格使用《农经专用收据》,经营出租收入使用税务发票。自2023年起,所有集体经营性收入严格使用税务发票(马鸣乡〔2022〕12号文件“三资”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二条)。
二、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
3.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马政发〔2023〕25号文件(马鸣乡“三资”管理办法),办法第五章“资源资产管理”的第十五条(资产清查制度)、第十六条(台账管理制度)对资源资产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
4.在建工程长期挂账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向乡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安排专人进行核实,在建工程长期挂账属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施工方及甲方已故、有的施工方无法联系,无法提供票据,由现当事人做出情况说明,相关证明人签字后存档,能够完善手续的尽快办理竣工结算手续,调整账务,真实反映村集体固定资产。
三、村级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
5、应记未记债务:已按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6、以前年度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理:经安排专人核实了解情况属实,严格按照会计管理规定及时清理。
7、大额费用支出和重要财务事项未严格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马政发〔2023〕25号文件(马鸣乡“三资”管理办法),办法第三章“资金管理与支付”的第十条(资金审批与支出中的6、7、8、9、10、11)大额费用支出和重要财务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
四、制度建设和民主理财方面
8、出借大额资金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严格民主决定“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整改。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9、财务报账不及时,大量支出跨年度报销;10、马鸣乡农村集体经济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原始凭证不完整、手续不完备:马政发〔2023〕25号文件(马鸣乡“三资”管理办法),办法第三章“资金管理与支付”的第十条(资金审批与支出中的1、2、3、4、5、6、7、8、9、10、11)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手续以及报账时间做了明确规定。
在今后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马鸣乡将严格按照马鸣乡“三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并不断改进,使马鸣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和完善,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