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关于大庄乡人民政府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的审计报告》(马审报〔2023〕9号)文件要求,针对审计组提出的6个方面9个问题,大庄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规范大庄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查出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落实重大政策方面的问题
存在问题:1.出台的大庄乡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现金管理使用个别条款不符合国家有关制度规定。2019年2月,大庄乡人民政府出台了《大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庄乡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发〔2019〕11号)。其中第九条、第十一条对现金支取的规定为:“原则上每次支取现金不得超过50,000元,现金账余额超过50,000元未核账的,不予支取”“支取单据单张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购买涉农产品及支付农民工工资除外)一律实行转账”。
整改措施:大庄乡人民政府根据2021年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龙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于2022年8月重新制定了《大庄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发〔2022〕35号文件,故2019年2月制定的《大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庄乡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发〔2019〕11号)文件废止。今后的现金使用将严格按照《大庄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发〔2022〕35号文件中“第十条现金管理制度:(一)备用金管理制度。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不得用现金进行结算,因特殊原因,确需设置备用金的,村(居)委会不得超过5000元,村(居)民小组不得超过2000元,不得坐收坐支、白条抵库……”执行,禁止大额支取现金。“第十四条转付款管理。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要尽量减少资金给付中间环节,实行小额零星支付,对外经济业务原则上实行转账支付。超过3000元的经济业务,一律转账支付(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及效益方面的问题。
存在问题:2.未开具税务发票收取经营出租收入168,432元。2021年,大庄乡农综中心使用“农经收据”和现金收取租金收入168,432元,其中:大庄居委会72,365元、民村村委会14,80元……
整改措施:由于2021年凭证已装订成册,无法进行拆除。大庄乡经管站在以后工作中将对相关业务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农经专用收据》,经营出租收入严格使用税务发票,如实申报纳税。对相关报账人员进行财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三)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
存在问题:3.货币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1)将村集体资金存入或转入个人账户1,728,401.62元。
大庄乡农综中心财务人员、各村(居)委会报账员将村集体现金和银行存款存入或转入个人账户1,728,401.62元。
一是村(居)委会报账员将村(居)委会、合作社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存入或转入个人账户1,509,185元,其中:大庄居委会报账员角XX个人账户1,132,250元、大庄居委会原报账员周XX个人账户242,715元、民村村委会报账员角XX个人账户90,220元、窝郎村委会报账员高XX个人账户44,000元;
二是大庄乡农综中心将银行存款转入到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村民小组各项开支等费用219,216.62元,其中:民村村委会黑石板村民小组组长秦XX个人账户13,377.62元、大庄居委会报账员角XX个人账户205,839元。
整改措施:原因:由于村(社区)、小组很多情况下是直接面对普通群众(比如老年人),在购买零散务工、零星小菜时,无法做到每一笔支出都有支付依据(比如微信、银行卡、支付宝转账记录),只能用现金先行垫付再报账。而且村(社区)、小组人员工资较低、收入微薄,无法垫付大额资金,部分采取先到经管站报账再付款给农户的做法。
大庄乡人民政府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大庄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发〔2022〕35号文件中“第十三条非生产性费用管控制度中第二条误工费发放要求、第三条机械作业费报账要求、第四条兑付农户款项要求、第五条购置物资、办公物品等要求、第六条村组干部工资的发放要求”的规定,严格审批手续,严格单据审核,做到每一笔支出有据可依,减少给付的中间环节。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白条抵库50,109.26元。
大庄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条顶抵库存现金50,109.26元,其中:大庄居委会2000年以前的现金单据14份(提留款)金额22,809.26元、民村村委会现金借条及领条2张金额21,300元、窝郎村委会现金预存合作社电费1张金额6,000元。
整改措施:1.大庄居委会2000年以前14份现金单据(提留款)金额22809.26元,已经村“两委”会议、大庄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核销,相应凭证为2023年1-3月11号凭证。2.窝郎村委会现金预存先丰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电费1张6000元,经核实,为村委会人员高石才垫付,相应单据为2020年-2022年电费,已于2023年3月14日转给高石才,凭证为2023年1-3月7号。(后附相应单据)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超出规定限额使用现金1,309,296元。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5日期间,大庄乡农综中心现金日记账登记支取现金1,309,296元,其中:窝郎村委会453,000元、大庄居委会324,000元、民村村委会230,000元、新发村委会177,296元、云泉村委会50,000元、石河村委会75,000元。
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5月,大庄乡对各村(社区)结余的资金,通过存入银行、单据核销的方式,已经实现全面现金清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超额使用现金(后附现金存款复印件)。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相关村(社区)报账员、小组长的财务培训,严禁再次出现“白条抵库”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坐支现金46,000元。
2018年3月16日,大庄乡民村村委会军村村民小组征地建活动室,现金收取村民征地款(群众集资款)55,500元未存入村民小组账户,直接现金支付征地费用46,000元,剩余现金9,500元存入村民小组账户。
整改措施:1.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相关村(社区)报账员、小组长的财务培训,严禁再次出现“坐收坐支”“白条抵库”的情况。
2.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大庄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发〔2022〕35号文件中“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现金管理制度中第一条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不得用现金进行结算,因特殊原因,确需设置备用金的,村(居)委会不得超过5000元,村(居)民小组不得超过2000元,不得坐收坐支、白条抵库。提取备用金需填报‘村集体组织现金支取申请审批表’(附表23)。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应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对不按规定管理现金的报账员,一旦发现其私自挪用、贪污备用金的行为,应立即撤离报账员岗位,并追究法律责任。第二条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取得的各种合法收入现金,应于收款结束后三天内送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二)银行存款管理:银行存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1.银行账户管理(2)“账户的管理……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的规定。
整改措施:针对大庄乡集体资金账户同时存放其他资金的问题,党委政府正在研究重新开设账户存放资金事宜。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4.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不规范。
(1)村集体资产被侵占1,222平方米。
存在问题:1.“石河村委会矿山村民小组250平方米(学校场地被村民杨XX侵占140平方米、赵XX侵占110平方米)”。
整改措施:经石河村两委及矿山村组干部详细了解,赵见红侵占110平方左右用作场院,经双方协商赵见红将此场院归还村集体所有。杨玉华侵占的140平方左右,其中100平方用作入户道路硬化,40平方用作堆放粪草,经双方协商杨玉华将此道路及堆放粪草的空地归还村集体所有,矿山村集体要保证杨玉华入户道路畅通。(后附整改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石河村委会锅龙村民小组540平方米(锅龙小学被村民彭XX侵占,在学校里养鸡)”。
整改措施:经石河村两委及锅龙村组干部详细了解,彭学坤侵占小学用于养鸡,经双方协商彭学坤将鸡全部迁走,场地归还村集体所有。(后附整改材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石河村委会小安南村民小组257平方米(小安南小学被原村会计万XX侵占),查其原因是学校资产多年无人管理,产权不清。”
整改措施:经石河村两委及小安南村组干部详细了解,万国华侵占小学,万国华用锁将大门锁住,经双方协商万国华将钥匙交给村集体,场地归还村集体所有。(后附整改材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大庄居委会下花冲居民小组下花冲小学140平方米(校舍被村民司XX侵占80平方米,学校场地被村民司XX侵占40平方米、司XX侵占20平方米)”。(后附整改材料)
整改措施:经大庄社区“两委”及下花冲村组干部详细了解,司金新侵占80平方、孙得坤侵占40平方、司绍发侵占20平方,用于堆放杂物,经双方协商司金新、孙得坤、司绍发所占校舍将杂物搬走,归还村集体所有。(后附整改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5.大庄居委会红石岩居民小组35平方米(学校场地被村民普XX侵占15平方米、华XX侵占20平方米)。(后附整改材料)
整改措施:经大庄居委会“两委”及红石岩村组干部详细了解,普国华侵占15平方米、袁华江侵占20平方米小学用于堆放柴草,经双方协商普国华、袁华江将柴草全部迁走,场地归还村集体所有。(后附整改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村集体资产长期闲置或损毁。
大庄居委会下花冲小学、红石岩小学,石河村委会矿山小学3个村小校舍长期闲置,房屋存在倒塌损毁,野草丛生,学校资产多年无人管理,且产权不清。
整改措施:经落实,大庄居委会下花冲小学、红石岩小学,石河村委会矿山小学3个村小校舍是各小组成员集资建盖,未明确产权,目前与村小组协商,由村民小组进行管理,确保村集体资产完整、安全。(后附整改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固定资产账账不符33,732,956.19元、账实不符21,988,481.2元,漏记资产1项。
存在问题:一是账账不符33,732,956.1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庄乡农综中心资产清查系统反映村集体固定资产净值为33,732,956.19元。其中:大庄居委会9,930,819.85元、民村村委会3,765,953.74元、窝郎村委会5,176,332.36元、石河村委会4,664,241.97元、云泉村委会5,796,100.41元、新发村委会4,399,507.86元,而大庄乡农综中心财务账面反映的固定资产为“0”元,账账不符33,732,956.19元;
整改措施:村集体固定资产是多年积攒,登记入账需要一项一项录入系统,目前已与“农信通”系统后台工作人员沟通,数据由其录入。在今后工作中明确专人管理,按资产的种类建立明细账,分类登记,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二是大庄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2018年12月31日为节点实施清产核资后,新增新购建的村活动室、饮水工程、设备等资产21,988,481.2元,未计入清产核资系统固定资产台账和大庄乡农综中心财务固定资产总账核算管理,其中:大庄社区居委会4,550,000元、民村村委会7,262,750元、云泉村委会3,644,872.20元、石河村委会3,700,000元、窝郎村委会1,991,300元、新发村委会839,559元。
整改措施:目前已与“农信通”系统后台工作人员沟通,数据由其录入。在今后工作中明确专人管理,按资产的种类建立明细账,分类登记,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三是清产核资时漏记红石岩小学校点。该小学校点建筑面积60平方米,土地面积118平方米(中心校账面),未估价入账。
整改措施:已经做好登记,并由“农信通”财务系统后台人员录入。在今后工作中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固定资产33,732,956.19元未按规定计提折旧。2021年12月,大庄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6个村委会固定资产账面净值33,732,956.19元,未按规定计提折旧。
整改措施:由“农信通”财务系统后台人员录入之后计提折旧,在今后工作中采用年限平均法,按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四)村级债权债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5.多计支出249,000元,导致债权债务核算不真实。2021年,大庄乡农综中心垫付大庄居委会借富庄合作社新装变压器工程款49,000元、新发村委会出借村委会资金200,000元给大庄乡政府,财务列支为“其他支出”,而未反映“其他应收款”,虚增了2021年大庄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249,000元,导致村集体债权债务核算不真实。
整改措施:大庄乡已经调整相应会计科目:重新编制大庄居委会2023年4月-6月1号凭证(借:银行存款49000,贷:其他支出49000),2号凭证(借:应收款—马龙区富庄特色农民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49000,贷:银行存款49000),冲销2021年6号凭证49000(大写肆万玖仟元整);重新编制新发村委会2023年4月-6月1号凭证(借:银行存款200000,贷:其他支出200000),2号凭证(借:应收款—大庄乡人民政府200000,贷:银行存款200000),冲销2021年4号凭证200000(大写贰拾万元整)。(后附整改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五)制度建设和民主理财方面
存在问题:6.未按民主决策程序使用资金96,202.52元。
2021年,大庄乡2个居(村)委会在拨付工程款、支付办公费等支出业务中,存在未履行民主会议决策或是履行民主会议决策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96,202.52元,其中:民村村委会76,287.52元、大庄居委会19,915元。
整改措施:大庄乡单据审核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在今后的工作中也严格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的程序要求进行民主决策,确保民主理财制度的严肃性。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7.未按规定履行资产交接手续。
2019年3月,大庄乡石河村委会领导班子换届后,前后两届班子未办理资产交接手续,造成资产管理责任人、资产存放地点不明确。
整改措施:大庄乡农综中心已经督促石河村委会相关人员办理了交接手续(后附整改资料),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高效和保值增值。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六)其他方面的问题
存在问题:8.未按规定编制预算和财务报表。
2021年,大庄乡农综中心未按规定编制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等财务报表。
整改措施:大庄乡农综中心已经督促各村(社区)编制了2023年财务预算,2022年度因是手工做账,财务报表编制有一定难度故未编制,2023年采用电子做账以后,将按时编制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规范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规模。
存在问题:9.未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88,604元。
2021年,大庄乡人民政府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支出管理核算中,存在垫支款项无借条、支付工程款无发票等支出要件,支出原始单据不完整共计88,604元,其中:民村村委会31,600元、大庄居委会50,050元、新发村委会2,450元、石河村委会4,504元。
整改措施:由于2021年度凭证已装订成册,无法进行拆封,加之时间过长,目前再补材料真实性不足,故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审核单据,依法依规开具税票纳税,做到收支票据印章齐全,手续完备,严格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管理、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收支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