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章镇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2023年第4号
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审计机关2022年度农业农村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审办发〔2022〕6号)工作部署和曲靖市马龙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7日,对曲靖市马龙区纳章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纳章镇人民政府”)5个村(居)委会和36个村(居)民小组2021年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三资”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
纳章镇属于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下属5个乡(镇)之一,地处马龙县城东南部,全镇辖纳章1个居民委员会和竹园、曲宗、方郎、龙洞4个村民委员会,31个自然村,3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48万人,国土面积122.85平方公里。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万元。
纳章镇人民政府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而后并入纳章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纳章镇农综中心”)。2021年7月,纳章镇人民政府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经管站撤销,业务并入“纳章镇农综中心”。2019年初,纳章镇人民政府以2018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对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录入了“全国清产核资管理系统”,由镇农综中心资产管理员负责系统动态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纳章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编从业人员39人,其中:三资办3人、5个村(居)委会及辖区村民小组36人。全体从业人员的工资,2021年由纳章镇财政所统管统发,财务核算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统一开设银行账户、设置了5套村级账,36套村小组账进行分账核算管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22年4月,出台了《纳章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纳发〔2022〕14号),明确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对各村(居)委会领导干部开展了“三资”管理业务培训,聘请中介机构对村(居)委会干部换届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三资”管理中贯彻落实了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夯实了基础。
(三)2021年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
根据纳章镇农综中心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反映,纳章镇5个村(居)委会和36个村(居)民小组、镇农综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540.19万元,其中:补助收入538.26万元,其他收入1.93万元。当年支出合计520.32万元,其中:管理费用375.98万元,其他支出144.3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9.87万元。2021年末累计结余500.45万元。
截至2021年1月1日,纳章镇农综中心账面反映辖区内5个村(居)委会、36个村民小组银行存款上年结余475.74万元,纳章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银行账户余额561.76万元,两边账目数相差86.01万元。
(四)2021年资源、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纳章镇人民政府有集体土地总面积25.50万亩,其中: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总面积24.85万亩、集体建设用地1.21万亩、未利用地700亩。
因纳章镇农综中心在为辖区内5个村(居)委会、36个村民小组代理记账时,账务仅设置了出纳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流水登记,会计账采用手工做账,且只设置了现金、银行存款、补助收入和管理费用4个科目进行核算,未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因此账面无固定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纳章镇5个村(居)委会和36个村(居)民小组资产总额480.5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480.58万元,固定资产0元。负债0元,账面未反映损益情况。因以前年度未编制会计报表,所以无法对比资产增减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自办伙食费支出不规范;二是工程款支出未取得税务发票入账214,848.80元;三是经营收入未开具税务发票64,342元;四是收入未按规定开具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314,000元;五是货币资金账实不符854,872.67元;六是固定资产账账不符7,735,002.38元、账实不符1,144,393.05元;七是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未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八是未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九是未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十是会计、出纳岗位职责未分开,未按规定配备财务人员;十一是财务人员变更未办理移交手续;十二是原始凭证不完整、不规范;十三是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现金30,977.1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的情况和上述问题,马龙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建议纳章镇人民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规范》《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经法规的学习培训,有效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核算管理规范运行。
(二)建议纳章镇农综中心推行会计电算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代理记账和财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建立账套并完整设置会计科目,真实完整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债权债务。
(三)建议纳章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认真开展清查,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对新增的固定资产入账核算并计提折旧。同时完善“全国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数据,保证资产核算真实、完整,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建议纳章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所辖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非生产性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对误工费、接待费、自办伙食支出等非生产性费用的支出上限标准、发放范围、民主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各项费用支出的把关,确保支出真实合理。
(五)建议纳章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使用范围加强票据管理,严格规范使用票据。
(六)建议纳章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制度的健全和运用,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理财制度,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的民主科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纳章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上缴了罚款20,000元,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