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鸣乡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2023年第5号
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审计机关2022年度农业农村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审办发〔2022〕6号)工作部署和曲靖市马龙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7日,对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马鸣乡政府”)所辖7个村民委员会、46个村民小组2021年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三资”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
马鸣乡政府地处马龙城区西南部35公里,下辖 7个村民委员会、4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45万人,国土面积 237.5 平方公里。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 万元。自2010年起,根据《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马政发〔2009〕49号)的规定,成立了“马鸣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而后并入马鸣乡经管站。2018年,马鸣乡成立了“三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马鸣乡经管站。2019年初,马鸣乡以2018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对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录入了“全国清产核资管理系统”,由马鸣乡经管站资产管理员负责系统动态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鸣乡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编从业人员29人(不含村民小组),其中:三资办 2 人 、7个村民委员会27人。财务核算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统一开设银行账户、设置了53套账套对7个村民委员会、46个村民小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分账核算管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20年马鸣乡出台了《马鸣乡人民政府“三资”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又重新印发了《马鸣乡“三资”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各村(居)委会领导干部开展了“三资”管理业务培训,聘请中介机构对村(居)委会干部换届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三资”管理中贯彻落实了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夯实了基础。
(三)2021年资源、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鸣乡有集体土地总面积22.48万亩,其中: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总面积22.08万亩、集体建设用地0.33万亩、未利用地0.03万亩。
据马鸣乡经管站财务系统反映(不含公益林补偿资金),全乡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3,964.17万元,比上年1,915.98万元增加2,048.19万元,增长106.90%;负债3万元;所有者权益3,961.17万元,比上年1,912.98万元增加2,048.19万元,增长107.07%。
(四)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
马鸣乡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度汇总收入2,564.60万元(不含公益林补偿资金),其中:经营收入0.60万元,补助收入232.14万元,其他收入2,331.86万元。当年支出516.41万元,其中:管理费支出82.16万元,其他支出434.2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048.19万元。加上年的未分配收益1,912.9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961.17万元(未分配收益)。
马鸣乡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公益林补偿费收入29.04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补偿费9.86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费19.18万元。支出8.21万元,其中:植树支出6.45万元,森林防火通道维修1.7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0.83万元,加上年结余45.1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5.93万元,结余资金为货币资金。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非生产性费用支出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二是未使用税务发票收取经营性收入495,563.00元;三是固定资产账账不符少计固定资产1,302,338.20元,账实不符127,112,030.12元,固定资产1,553,649.48元未按规定提取折旧;四是在建工程长期挂账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1,476,637.54元;五是2021年村集体债务会计核算不实、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应记未记债务130,073.99元,以前年度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理,以前年度致债权债务会计核算错误导致长期挂账;六是大额费用支出和重要财务事项未严格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大额支出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1,230,216.74元,出借大额资金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4,300,000.00元;七是财务报账不及时,大量支出跨年度报销;八是会计核算原始凭证不完整、手续不完备22,716,816.1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的情况和上述问题,马龙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建议马鸣乡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所辖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非生产性费用管理制度,对误工费、接待费、自办伙食支出等非生产性费用的支出上限标准、发放范围、民主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充分贯彻民主理财制度,从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
(二)建议马鸣乡人民政府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使用农经专用票据,对具备条件可取得合法税务发票的,禁止违规使用农经专用票据入账。
(三)建议马鸣乡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管理,适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进行清理核查,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四)建议马鸣乡人民政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参与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降低投资风险,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五)建议马鸣乡政府对村集体财务人员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经法规的学习培训,有效推进马鸣乡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核算规范运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马鸣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积极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