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县街道办事处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2023年第11号
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审计机关2022年度农业农村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审办发〔2022〕6号)工作部署和曲靖市马龙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7日,对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旧县街道办”)所辖10个社区居委会、101个居民小组2021年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三资”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办事处属于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5个派出机构之一,位于马龙城区西部20公里处,昆曲高速公路旁。办事处辖10个社区居委会101个居民小组,总人口 32399万人,国土面积267平方公里。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万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万元。
自2010年起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而后并入街道办城镇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旧县街道城综中心”)。2018年,旧县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三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旧县街道城综中心,原经管站撤销,业务并入“旧县街道城综中心”。2019年初,旧县街道办以2018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对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录入了“全国清产核资管理系统”,由旧县街道城综中心资产管理员负责系统动态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旧县街道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编从业人员52人,其中:三资办 2 人。10个社区居委会两委人员共50人,全部从业人员的工资,2021年由旧县街道财政所统管统发;财务核算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共开设1个基本存款账户,共代管九龙、旧县、小房子、袜度、白塔、红桥、照和、梁家田、龙海、高堡10个社区101个村小组,城管中队遗留资金、太阳山谷项目和车马碧水库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资金3个项目11套账套资金。年末银行存款余额合计3,848.49万元。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情况
旧县街道办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资”管理重大政策措施,以《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马旧党发〔2021〕29号)、《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旧县街道工作委员会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通知》(马旧党发〔2021〕29号)等文件出台成立了相应的议事领导机构,出台了《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旧县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马旧街发〔2022〕15号)、《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二条产生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 ,为旧县街道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三资”管理重大政策措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依据,使旧县街道办在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人居环境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的贯彻中能够有序进行,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夯实了基础。
(三)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
旧县街道办城综中心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度汇总收入2,247.84万元,其中:经营收入74.84万元,发包及上缴收入29.9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604.68万元,其他收入1,538.35万元。当年支出1,554.34万元,其中:经营成本200.47万元,管理费支出432.89万元,其他支出920.98万元。收支相抵,2021年当年结余693.50万元。加上年的未分配收益16,605.6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7,299.16万元。
(四)2021年资源、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清产核资录入“三资”管理系统中,有集体土地总面积278,577.26亩,其中:农用地267,795亩,建设用地8,292.94亩,未利用地2,489.85亩,林地160,722.39亩。
街道办城综中心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17,299.16万元,比上年8,953.48万元增加8,345.67万元,增长93%;负债总额为“0”万元;所有者权益 17,299.16万元,比上年8,953.48万元增加8,345.67万元,增长93%。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制定非生产性费用管理实施细则,从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二是村集体土地补偿资金未及时拨补兑付到村组13,905,110.55元;三是违规使用《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收取经营出租收入1,163,355元;四是红桥社区居委会大路屯村出租集体水库超年限;五是固定资产账账不符168,132,894.19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23,417,896.41元未按规定计提折旧;六是集体资金利息分配出借集体资金、部分土地或房屋出租、工程款和大额费用支出未严格履行民主理财程序;七是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的情况和上述问题,马龙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建议旧县街道办进一步加强对所辖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非生产性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对会议费、误工费、接待费、自办伙食支出等非生产性费用的支出上限标准、发放范围、民主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坚决杜绝出现同一支出事项执行标准不一等问题。
(二)建议旧县街道办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使用农经专用票据,对具备条件取得合法税务发票、财政专用捐赠票据的,禁止违规使用农经专用票据入账。
(三)建议旧县街道办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管理,适时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进行清理核查,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四)建议旧县街道办积极与马龙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联合财政部门,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规范》《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经法规的学习培训,有效推进旧县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核算管理规范运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旧县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