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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头村街道办事处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 信息来源马龙区审计局
  • 发布时间2023-07-31 16:04

鸡头村街道办事处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2023年第12

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3731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审计机关2022年度农业农村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审办发〔20226号)工作部署和曲靖市马龙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3213202347,对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鸡头村街道办所辖8个社区居委会、37个居民小组2021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三资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

鸡头村街道办属于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5个派出机构之一,地处马龙区北部,办事处驻地距马龙城区9公里,辖8个社区居委会、37个居民小组,总人口1.67万人,国土面积99.31平方公里。

鸡头村街道办村集体三资机构的设置,根据《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马政发200949号)的规定,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鸡头村街道办城镇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鸡头村街道办城综中心),原经管站撤销,并入鸡头村街道办城综中心。8个社区居委会成立监委会,居委会和居民小组分别设置一名报账员,实行民主理财管理。2021年又成立了马龙区鸡头村街道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截至20211231日,鸡头村街道办城综中心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编从业人员121人。其中:鸡头村街道办城综中心所管理人员3人,8个社区居委会8人,37个居民小组110人。

鸡头村街道办城综中心对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管理,依据财政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采取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分账核算管理的办法,对所属 8个社区居委会、37个居民小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资产、资金进行核算管理。2019年初,街道办以20181231日为时间节点,对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录入了全国清产核资管理系统,由居委会资产管理员负责系统动态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情况

年来,鸡头村街道办在贯彻落实土地确权、村集体资源资产清查、产权制度改革、民主理财制度建设、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提升等重大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出台了《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农村集体经济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鸡头村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鸡头村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实施方案》《鸡头村街道所辖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鸡头村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实施意见》《鸡头村街道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措施,保障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

马龙区鸡头村街道办城综中心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度汇总收入1533.73万元,其中:经营收入34.1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38.35万元,其他收入1159.28万元。当年支出986.80万元,其中:经营成本23.42万元,管理费支出200.72万元,其他支出762.6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546.94万元。加上年末分配收益2627.11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174.05万元。

(四)2021年资源、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鸡头村街道办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土地总面积14.42万亩,其中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总面积13.78万亩、集体建设用地0.57万亩、未利用地0.07万亩。有林木资产总量44,285.28立方米,其中公益林24,991.70立方米、商品林17,674.24立方米、其他林木1,619.34立方米。资产总计价值9,836.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3.28万元农业资产20万元,固定资产8,322.98万元。有负债总额59.11万元。所有者权益9,777.1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使用《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收取经营出租收入312,357.50;二是鸡头村街道办鸡头村社区居委会出租集体土地超年限;三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农业设施项目;四是违法占用耕地采矿;五是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76,101,381.77;六是固定资产7,383,741.39未按规定计提折旧;七是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闲置和安全隐患;八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1,020,252.23;九是未按规定处置集体资产;十是未按规定建账核算土地补偿资金;十一是原始凭证使用不合规;十二是虚报冒领土地租金4,200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的情况和上述问题,马龙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建议鸡头村街道办事处应进一步加强对所辖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明确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杜绝出现占用基本农田、私采矿产资源、不严格执行民主理财程序等问题。

(二)建议鸡头村街道办事处应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下辖公司(合作社)的账务处理及保障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收益(收益比例),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建议鸡头村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使用农经专用票据,对具备条件取得合法税务发票、财政专用捐赠票据的,禁止违规使用农经专用票据入账。

(四)建议鸡头村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管理,适时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进行清理核查,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五)建议鸡头村街道办事处积极与农业农村局对接,联合财政部门,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规范》《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经法规的学习培训,有效推进鸡头村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核算管理规范运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鸡头村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要求进行了整改3000元罚款已上缴财政,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