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2023年第3号
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2日,对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竣工财务决算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及收支情况。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22.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822.41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920万元,已支付项目资金1093.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920万元,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用抗疫国债资金支付11.94万元,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用本单位事业周转资金支付161.50万元。
2.投资完成及决算编制情况。
项目全面完成投资建设后,于2021年6月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显示,项目决算总投资为2467.5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221.03万元,设备投资97.23万元,待摊投资149.30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已支付项目资金1093.44万元,其中:工程款920万元,设备购置费66.73万元,待摊投资106.71万元。
(二)工程造价情况
1.项目概算情况。
该工程概算总投资2022.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42.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4.06万元,预备费96.31万元。
2.工程结算情况。
该工程审核确定工程结算价为2221.03万元,其中:综合楼建设工程1788.23万元,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7.29万元,设备用房建设工程104.33万元,室外建设工程321.18万元。
(三)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马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马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马龙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马发改〔2017〕276号)批准立项。2017年7月19日,经《曲靖市规划局马龙分局关于马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马规发〔2017〕20号)批准,选址于马龙县龙海路西侧,项目拟用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54万元。2017年7月完成可行性研究,2017年8月9日,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马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马龙县妇幼保健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曲发改社会〔2017〕74号)批准,建筑面积6180平方米,建成后床位数40床,估算投资1854万元。2017年9月,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6日,经马龙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马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马龙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马环审字〔2017〕21号)批准通过。2019年3月15日,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17次会议决定将项目建设地址变更为马龙区保障性住房西侧,2019年7月25日,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年7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概算,2019年8月30日,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马龙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曲发改社会〔2019〕56号)批准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022.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其余为地方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总建筑面积6431.61平方米,床位数42床。2020年3月5日,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工程勘察设计情况。
2019年6月12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与云南地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合同约定由云南地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任务,勘察费预算14.65万元。2019年6月,云南地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为14.78万元。
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委托云南成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对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价73.9万元。2019年4月26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与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由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工程设计,设计费73.90万元,设计成果包括规划文本、报批图(蓝图)、初步设计文本及全套施工图。2019年12月30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与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设计补充协议》,约定由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建筑智能化施工图设计,设计费12万元,设计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病床呼叫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
3.工程招(投)标情况。
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委托云南成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曲靖市马龙区金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价1916.72万元。
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委托云南成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对工程设备采购安装(电梯)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云南富佳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价68.93万元。
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委托云南成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对工程设备采购安装(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云南绿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价28.30万元。
4.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19年11月14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与曲靖市马龙区金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程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合同价为1916.72万元。
2020年4月28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与云南富佳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电扶梯设备买卖安装合同》,合同价68.93万元,含电梯设备、运输、保险、安装、首次检验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2021年1月12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与云南绿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价28.30万元,含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5.监理制执行情况。
2019年11月10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与云南省马龙县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约定由云南省马龙县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对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监理,监理费18万元。云南省马龙县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马龙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6.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2021年6月2日,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工程消防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出具《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马住建消验字〔2019〕第010号)。
2021年6月10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组织施工单位曲靖市马龙区金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单位云南地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云南省马龙县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7.建设工期管理情况。
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期18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实际竣工日期2021年6月10日,工期延误385天。根据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提供的《关于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工期延期的情况说明》,工期延误主要是因发包人导致:一是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施工进度;二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进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在对工程建设成本财务会计核算中,未按政府会计制度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仅对已支付的工程款项进行了会计核算,导致财务会计工程建设成本和形成的债务核算不真实。
(二)成本核算不完整。
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在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前对基建工程未单独建账核算,将可行性研究和环境评估等前期费用85,200.00元列入单位事业支出,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未及时调整账务,导致成本核算不完整。
(三)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40,822.06元。
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为22,210,326.15元。审计通过对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提供的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审核书》《竣工图》《工程签证》等资料进行审查,并通过对工程现场实地勘测及抽查,发现报审结算中存在部分项目工程量多计、部分项目结算综合单价未执行合同综合单价等问题,造成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40,822.06元。
(四)项目地址变更后未重新履行环评程序就擅自开工建设。
根据《曲靖市规划局马龙分局关于马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马规发〔2017〕20号),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选址于马龙县龙海路西侧,2019年3月15日,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17次会议决定将项目建设地址变更为马龙区保障性住房西侧,项目地址变更后,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就擅自开工建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的情况和上述问题,马龙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责成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进行整改,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建议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成本。
(二)建议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项目内控制度,加强工程造价控制。
(三)建议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积极主动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加强与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能足额拨付到项目,同时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足额支付。
(四)建议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医疗配套资源,立足单位医疗专业特长,做细做精妇幼保健医疗工作,同时逐步拓展新的医疗服务领域,做强单位医疗卫生事业,以取得更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问题已完成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