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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3-31 11:1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有关单位: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23〕37号)要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季度马龙区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的政策性文件7件,同时公开政策解读9,发布总体合格。

  二、存在问题

   一是解读形式不丰富。各单位发布的政策解读,普遍存在文字解读较多,利用图表、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比例偏低,政策解读可视、可感度不高。二是解读内容不全面。部分单位对政策解读把关不严谨,存在解读重点内容不够突出、关键词语和专业术语不作诠释、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不关联等问题。三是政策解读报备不及时。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没有与政策文件同步报批,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政策性文件没有附政策解读方案和文字解读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对全行政机关执行落实重要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全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政策解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对《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学习贯彻,切实抓紧抓好政策解读工作,推动我政策解读工作提质扩面增效。

(二)准确把握重点,规范有序推进政策解读工作

1.压实解读责任。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个部门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其他联合发文部门做好解读工作。

2.明确解读范围。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办法》准确把握解读范围,对(1)地方政府规章;(2)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以及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 (其标题含 “意见”“措施”“方案”“办法”“规则”“细则”“计划”“规划”“纲要”等字样的文件);(4)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解读的其他政策性文件等进行解读。

3.提高解读质量。政策性文件解读内容应当根据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理解难点及公众关注重点起草编制,全面、详尽、准确地说明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注意事项;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新旧政策差异对比、与上级政策的异同、特点等,不能简单地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者以文件精简版方式呈现。

4.规范解读程序。政策解读应当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并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融合、协同推进。拟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报送代拟稿时,要同时报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的政策解读方案、文字解读材料。起草部门认为无需解读的,要在报送文件时作出书面说明。未报送政策解读方案、文字解读材料的,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措施等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同时发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编制说明等,增进公众对拟出台政策的认同和支持。政策性文件正式印发后,起草部门应当根据定稿文件对解读材料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报送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中心)进行网上公开。

5.丰富解读形式。除文字内容外,要结合实际,更多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解读材料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同时发布,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