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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等有关要求,2023年四季度,区政府办公室对马龙区政府网站、政务热线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方面。部分单位对发布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发布不及时。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全区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报备的政务新媒体账号21个,其中,政务微信公众号11个、政务微博4个、政务抖音短视频4个、政务今日头条2个,本次检查中,各单位均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但区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存在互动回应不及时的问题。
(三)政务热线方面。部分单位对解决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诉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群众诉求办理成效较差,群众满意度较低,例如,区文化和旅游局未按照自身职责,认真核实解决群众反映娱乐场所噪音扰民问题。张安屯街道逾期办结情况依然突出,部分群众诉求多次延期办理,且群众诉求未核实清楚。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按照《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审核流程,坚持分级审核、多道审核,尤其要加大对附件、表格的审核力度,发布内容中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信息、重要表述等,务必反复重点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问题,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表述严谨规范。区直部门或下属单位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区直部门要负责最终的信息审核把关,出现问题的,政务公开年度综合考核按责任单位问题进行扣分。
(二)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新媒体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开设的政务服务账号,各单位需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办和关停程序,确保政务新媒体名称命名规范,开办或关停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对已停止维护但尚未注销的账号,以及“僵尸”、“空壳”的发布类账号要及时予以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每日要对平台信息发布情况、群众留言信息情况进行查看和回复,强化日常监督,不能建而不管、管而不严。
(三)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及时依法主动公开相关内容。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本文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