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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政发〔2021〕37号)等规定,结合马龙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注重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决定》《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4年度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2024年度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内容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制定《曲靖市马龙区2024年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 区教体局 | 2024年8月 |
2 | 调整《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4月 |
3 | 制定《马龙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 区发改局、 区教体局 | 2024年8月 |
4 | 制定《曲靖市马龙区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 | 区卫健局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