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规定,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制定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该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张安屯街道办事处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部门 | 决策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建设平安街道 | 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 | 市域社会治理办公室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