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规定,马龙区大庄乡人民政府制定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该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大庄乡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 具体适用事项及量化标准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 编制全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3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安排使用。 | 财政所 | 2023年3月31日前 |
2 | 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决定实施政府投资额50万(含)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需经办事处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 党政办公室、财政所 | 2023年6月30日前 |
3 | 编制重要规划 | 制定有关本乡行政发展的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 城乡规划建设中心 | 2023年3月31日前 |
4 | 其他需要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 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对本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 相关职能部门 | 2023年3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