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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规划情况说明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3-21 11:21

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规划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21 11:21:08

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规划情况说明

 

 

一、衔接资金总体安排计划

2022年,马龙收到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26万元。2023年,马龙收到中央和省级资金安排3734万元。一是中央资金2680万元,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2164号),下达马龙2680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4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339万元(绩效评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及支出进度奖励因素508万元,乡村建设示范村因素670万元)二是省级资金1054万元,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34号),下达马龙1054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74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09万元。

二、项目规划和资金安排初步考虑

(一)突出重点内容。围绕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目标,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联农带农机制稳定且带动作用良好的产业项目,并优先形成经营性固定资产,100%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二)聚焦重点人群。重点扶持脱贫人口,特别是监测帮扶对象,安排资金足额保障到人到户补助事项,提取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三)打造示范工程。根据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总体部署,结合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要求,安排部分衔接资金补齐示范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全区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创建能力。

三、项目编制规划主要内容

(一)到人到户及贴息资金

一是中央资金安排脱贫人口雨露计划补助150万元。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给予雨露计划补助,建议安排资金150万元用于全区2022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脱贫人口在校中、高职学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划拨至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兑付补助。二是省级资金安排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15万元。用于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

(二)产业发展项目

一是中央资金安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划拨至区乡村振兴局,区信用联社按季度向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申报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区乡村振兴局按照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进行贴息;二是中央资金安排产业扶持1568万元。1.马鸣乡大龙树乡村振兴农旅产业示范园项目160万元;主要用于马鸣乡大龙树村冷库建设;2.马过河镇农特产品交易市场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马过河集镇农产品交易中心售卖台、架建设;3.王家庄街道土官寨乡村振兴旅游产业示范村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土官寨旅游产业配套道路及电力设施建设4.张安屯街道水稻第一村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腰坝村水稻产业配套引水沟渠、引水坝、农特产品展销点摊位建设;5.张安屯街道渣子树乡村振兴旅游产业示范村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渣子树产业配套道路、赤芍种植片区引水沟渠、引水坝建设;6.鸡头村街道八角洞美丽村庄产业发展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畜圈房、产业配套灌溉沟渠建设;7.通泉街道杨官田社区金丝皇菊种植加工项目305万元,主要用于配套20台果蔬烘烤一体化设备、烤房建设;8.通泉街道大龙井社区乡愁记忆农旅融合二期项目120万元,主要用于手工作坊等业态植入;9.纳章镇方郎农旅融合示范村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方郎村茭白产业区灌溉沟渠建设,茭白种植1200亩;10.纳章镇赵曲宗烟后产业配套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赵曲宗烟后蚕豆、豌豆产业配套灌溉管网,简易交易市场建设;11.大庄乡青贮玉米饲料加工项目230万元,主要用于加工厂房建设,搓揉打包青贮生产设备配套;12.旧县街道旧县社区大石岩村养殖产业项目99万元,主要用于畜圈房及配套基础设施,草料种植建设;13.纳章镇竹园村委会发马坡肉牛养殖项目99万元,用于新建标准化能繁母牛养殖小区1个,新增能繁母牛70头;14.马过河镇黑石头、黄泥塘养殖产业项目5万元,黑石头黄泥塘能繁母牛养殖小区基础上新建堆粪场200平方米。三是省级资金安排产业扶持548万元。1.大庄乡玉米籽种培育基地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400亩子种(玉米)培育基地一个,灌溉水渠1.5公里、喷灌设施;2.马过河镇农特产品交易市场项目81万元,主要用于马过河集镇农产品交易中心售卖台、架建设;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项目建设29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通泉街道大龙井社区民旅融合产业,通泉街道杨官田社区杨官田民族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王家庄街道扯度社区生态旅游建设项目,月望乡赵家庄一社养殖产业项目;4.马鸣乡永胜村民委员会窑山村民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50万元,用于村内养蜂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购买,特色民族文化展示及民族文化传承设备购买;5.马鸣乡咨卡村委会大地打村养殖产业项目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畜圈房15间,照明及配电430米。

(三)就业项目

一是中央资金安排脱贫人口技能培训奖补60万元。按照省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指导意见对实训实作基地、技能培训机构等开展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人口劳动技能培训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使用衔接资金对培训机构、培训人员和吸纳就业机构进行奖补,安排中央资金60万元用于全区技能培训奖补(包含2023年“雨露计划+"就业技能培训资金),由区人社局通过招投标形式组织培训机构对全区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开展实训技能培训。二是省级资金安排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54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可使用衔接资金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资金54万元用于全区2022—2023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包含2023年“雨露计划+”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

(四)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振兴示范建设)

一是中央资金631万元。按照国家实施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总体部署,结合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要求,安排资金631万元用于补齐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短板,具体分配建议用于7个项目。1.马鸣乡美丽村庄示范工程建设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水涧河美丽村庄示范工程打造;2.旧县街道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126万元,主要用于大松树、赵家箐、海子村村内道路硬化;3.马过河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140万元,主要用于大车章污水处理、路灯、公厕建设;4.王家庄街道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保谷庄、下尹堡、李官田村、大六十亩村内道路硬化;5.月望乡水箐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120万元,主要用于河道综合治理、村内道路硬化、照明路灯安装;6.王家庄街道新屯社区火脑冲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9万元,主要用于村内道路硬化,挡墙支砌,民族特色文化建设;7.马过河镇鲁石村委会黄泥塘、黑石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36万元,用于黑石头黄泥塘易地搬迁后续住房保障项目,主要用于宅基地路网基础功能配套建设。二是省级资金407万元,根据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要求,安排407万元用于补齐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短板,具体分配建议用于8个项目。1.通泉街道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8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寨社区村内道路硬化1.9公里65万元,大龙井社区新村居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0.6公里20万元。2.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位建设项目97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点位氛围营造;3.月望乡沙坡笼村委会三板桥村补短板项目48万元,用于村内道路硬化;4.旧县街道白塔社区西冲老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9万元,主要用于村内道路硬化、村内亮化;5.旧县街道九龙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氛围打造,村内道路、断头路硬化;6.大庄乡石河村委会矿山村补短板项目48万元,主要用于村内道路硬化,浇筑排水沟,村内亮化,新建公共厕所,挖掘和保护民族特色文化;7.张安屯街道小屯社区备母冲补短板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村内道路硬化,人居环境提升整治,村内亮化;8.鸡头村街道瓦仓社区大瓦仓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村内污水处理配套设施的建设,道路硬化及路灯安装。三是中央资金安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经费195万元。按照省级关于规范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管理有关要求,建议安排资金195万元用于全区2022年以来39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按《关于规范财政衔接资金补助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2022102要求,2021年的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不列入衔接资金支持范围),其中,202238个行政村,20231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按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资金划拨至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按照补助标准据实列支。

(五)项目管理费

一是中央资金项目管理费26万元。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从下达到县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按照最高不超过1%3%的比例,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有关规定,提取项目管理费26万元,资金划拨至区乡村振兴局、区民宗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宗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列支项目实施单位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理经费有关开支。二是省级资金项目管理费30万元。资金划拨至区乡村振兴局、区民宗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宗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列支项目实施单位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理经费有关开支。

 

 

 

曲靖市马龙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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