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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资金的通知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1-09 15:52

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9 15:52:48

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资金的通知

 

各项目学校: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财教〔202154号)、《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省级资金的通知》(曲财教〔202174号)要求,现下达你校2021校舍维修改造资金688.32万元(其中:中央595万元、省级93.32万元),请按附件列入你校2021年相应预算支出科目和政府经济分类科目。现就要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上级安排,我区报备的项目已通过省教育厅、省财厅审核备案确认,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

二、实施范围:支持继续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新建改扩建校舍、校园安全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校园安防设施建设(占比45%,优先用于支持围墙大门不达标以及视频图像采集装置、一键式报警装置、防卫器械、家长等候区和防冲撞设施有缺口的学校,支持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安防设施达到《加快推进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通字〔201927号)要求;体育教学(占比20%,优先用于完善体育运动场地建设和体育设施设备配置,支持完善体育中考改革的相关条件;校舍抗震加固(占比20%,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维修改造; 强边固防(占比15%,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强边固防工作会议精神, 校舍新建和改扩建、维修改造等,不断改善和巩固学校办学条件。

三、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和省级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

四、各学校要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及时组织对计划实施项目的评估验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省、市、区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挪用、虚报、冒领、挤占、 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分配表

       2.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

 

 

 

    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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