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服务信息 批准结果信息 招标投标信息 征收土地信息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施工有关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竣工有关信息 项目监管有关信息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不动产登记信息 公安执法信息 信用信息 国有企业信息 科技管理信息 价格和收费 旅游市场监管 产品质量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 稳岗就业 治安管理 市政建设 应急管理 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
住房保障 国有土地使用权 矿业权出让 政府采购 药品(疫苗)及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国有产权交易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公开 其他
为确保审计执法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更好地开展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马龙区审计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审计机关权限、审计工作程序、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网上办事等。
(二)公开形式
通过曲靖市马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二)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曲靖市马龙区审计局
办公地址:马龙区龙翔路36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874-8880459
传真号码:0874-8880459
邮政编码:655199
(三)申请受理
申请人持有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点击此处跳转)。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马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递交。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四)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审查
(1)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2)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五)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审计机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