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曲靖市马龙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包括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查询;
3.规划计划。包括上级部门发布的,与我局业务相关的产业专项规划、我局牵头制定的专项规划、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等;
4.数据发布。包括我局职能相关的统计信息;
5.资金信息。包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支出和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结果公示等信息;
6.重大决策公开。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情况相关信息。
8.其他。包括信息公开规定、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任免信息等;
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方式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malong.gov.cn/)向社会公开。另外,还将通过召开区政府新闻发布会或马龙区融媒体公众号“马龙发布”或抖音“马龙融媒”平台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获取马龙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当面或通过信函、传真、互联网(网上申请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提出申请。
(一)提出申请
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须填写《马龙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盖章按手印予以确认。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业务。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点击此处跳转)。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二)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所申请的信息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6.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曲靖市马龙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办公地址:曲靖市马龙区龙泉北路84号
邮政编码:655100
联系电话:0874—8880913,传真:0874—8882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马龙区人民政府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