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教体发〔2022〕34 号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招生入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学、中心校,区直各学校,王家庄九年一贯制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局所属各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曲教体〔2022〕42号)、《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招生纪律的通知》(〔2020〕370号)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现将全区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级中学一年级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军人子女优先入学。(具体实施按照《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曲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曲教体〔2019〕29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招生范围
(一)小学
1.各乡镇(街道)小学,王家庄九年一贯制学校。招收学校属地区域所辖户籍、驻地机关单位的适龄儿童;招收农转城人口、外来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
2.通泉第一小学
(1)招收居住在通泉一小招生范围内的区级机关、区直各部门、省市直属单位、国有企业的适龄儿童。
(2)招收通泉街道办机关直属部门、居住在片区内的龙泉社区和文河社区(原南北门14个村民小组)住户、农转城人口、长坡岭村民小组的适龄儿童。
(3)招收片区内外来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
3.通泉第二小学
(1)招收居住在通泉二小招生范围内的区级机关、区直各部门、省市直属单位、国有企业的适龄儿童。
(2)招收通泉街道办机关直属部门、局住在片区内的龙泉社区和文河社区(原南北门14个村民小组)新搬迁住户、大凹子村民小组、农转城人口子女、让田社区、翠屏社区(原让田完小招生范围)、杨官田社区(原杨官田完小招生范围)、昌隆铺社区的适龄儿童。
(3)招收片区内购房人员子女的适龄儿童(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
4.通泉第三小学
(1)招收居住在通泉三小招生范围内的区级机关、区直各部门、省市直属单位、国有企业的适龄儿童。
(2)招收通泉街道办机关直属部门、居住在片区内的龙泉社区和文河社区(原南北门14个村民小组)住户、农转城人口适龄儿童。
(3)招收区内外在城区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
5.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1)马龙区通泉第一小学。从龙西路与金叶路交叉口→金叶路→马龙汽车客运站→回宴楼→白泥场坡脚→区税务局→区水务局→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华书店→区委、区政府→纳章岔路口→环城东路以西。
(2)马龙区通泉第二小学。从博泰御景阳光小区顺文笔路→文笔路与福安路交叉路口→福安路→云华园一期→龙翔路→龙翔路与文笔路交叉路口→东顺宾馆→坤地丽苑二期→文笔路与滨河北路岔路口→顺滨河北路→水景公园→水岸佳园→区中医院以东。
(3)马龙区通泉第三小学。从龙西路与金叶路交叉口→金叶路→马龙汽车客运站→回宴楼→白泥场坡脚→区税务局→区水务局→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华书店→区委、区政府→纳章岔路口→环城东路以东和从博泰御景阳光小区顺文笔路→文笔路与福安路交叉路口→福安路→云华园一期→龙翔路→龙翔路与文笔路交叉路口→东顺宾馆→坤地丽苑二期→文笔路与滨河北路岔路口→顺滨河北路→水景公园→水岸佳园→区中医院以西。
(二)初中
1.马鸣、旧县、月望、纳章、大庄,王家庄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分别招收学校属地所辖的户籍、驻地机关单位的适龄少年,农转城人口,外来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的适龄少年。
2.马龙一中初中部
(1)招收户口属于区级机关、区直各单位、国有企业、省市直属驻马龙城区单位(以区政府界定范围为准)的适龄少年。
(2)招收区体育和竞走学校学生。
(3)招收马龙籍农村优秀贫困少数民族学生。
3.马龙三中
(1)招收通泉一小、通泉二小六年级毕业生中外来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的适龄少年。
(2)招收鸡头村街道所辖的鸡头村、廖家田、吴官田、高枧槽、上坝、盛家田、瓦仓、桃园8个社区的适龄少年;招收鸡头村街道办驻地机关单位户籍适龄少年;招收鸡头村街道办辖区内外来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的适龄少年。
(3)招收城区内文笔路至潘马路以东片区的外来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的适龄少年。
4.通泉中学马过河中学
(1)招收通泉街道办所辖的乐熙、启秀、龙泉、文河、让田、翠屏、昌隆铺、大龙井、小寨、杨官田10个社区户籍的适龄少年;通泉街道办驻地机关单位、城区企业(含改制企业)的适龄少年。
(2)招收张安屯街道所辖的小屯、中屯、张安屯、小河、兔街5个社区户籍的适龄少年;招收张安屯街道办驻地机关单位的适龄少年;招收张安屯街道辖区内外来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的适龄少年。
(3)招收马过河镇所辖的马过河、何家村、车章、麻依、鲁石5个村委会的适龄少年;招收马过河镇驻地机关单位的适龄少年;招收马过河镇辖区内外来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的适龄少年。
(4)招收城区内文笔路至潘马路以西片区的外来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的适龄少年。
5.区体育和竞走学校
招收全区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体育特长生(含区外在马龙就读的务工、经商、购房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所属户籍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提供户号一致的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号不一致的需提供全户人员简况表。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号一致的家庭户口簿,如户号不一致提供全户人员简况表;②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满5个月的劳动合同和按规定交纳社会企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之一)凭证(可到社保局二楼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外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号一致的家庭户口簿,如户号不一致提供全户人员简况表;②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满5个月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购房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号一致的家庭户口簿,如户号不一致提供全户人员简况表;②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居住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住建局(房管所)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和交费凭证。
(五)在城区租房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号一致的家庭户口簿,如户号不一致提供全户人员简况表;②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满5个月的租房协议及所属社区出示的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属招生范围的学生报名
1.小学一年级。2022年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到所属学校报名。
2.初中一年级。2022年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到所属学校报名。
(二)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外来务工、经商、购房人员子女报名
1.小学一年级。2022年7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属一小片区的到通泉第一小学报名;其他的到通泉第三小学(通泉中学内)报名。
2.初中一年级。2022年7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按照片区划分,分别到马龙区第三中学和通泉中学报名。
五、转学办理
(一)符合转学条件的,由监护人和学生向转出、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出、转入学校盖章同意后,由学校做好登记,登记表(附件4)一式二份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然后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二)马龙城区内学校不得相互转学。
(三)自发文之日起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开学3周后不再办理转学手续,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
六、相关要求
(一)户籍人口学生报名要求。城区小学和全区初中学校符合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到所属学校报名后,由学校收集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附件1(纸质2份与电子版),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验,符合条件的由学校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通知学生入学。区直中小学加盖教体局公章,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公章。
(二)外来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首先由学校按划片区域审验原件并收取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附件2(纸质2份与电子版),并加盖学校公章,然后上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加盖基础教育科公章,再由学校按要求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入学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三)规范招生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学校通过笔试、面试或变相考试、考核等方式招生入学。各学校必须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择校借读和变相“掐尖”选生源;严格执行“籍随人走”政策,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买卖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一律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考,考试成绩记入学籍所在学校。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四)规范班级人数设置。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班级人数设置的通知》(马教体发〔2022〕31号)精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为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五)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除经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外,各学校要依法保障所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从源头上杜绝辍学现象发生。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和动态监测机制,重点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户贫困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动态,主动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社区沟通协调,做好辍学儿童少年劝返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要确保零辍学。严禁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理由拒绝辍学学生重返校园学习。各小学做好本校小学毕业生跟踪工作,确保2016级所有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学。学生失学辍学率和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纳入对学校学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七)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手续完备,有据可查。义务教育不实行留级制度,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出具休学证明原件,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后再在国网、省网上办理。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复读生、借读生。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局长为组长,以分管副局长、专职督学、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区教体局督导室、基础教育科、招生办、教研室、职成教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与督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服从服务于全区教育体育发展大局,不违规招生、扰乱招生秩序,自觉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持续、健康、均衡发展,为提升全区义务教育整体水平贡献力量。
(三)建立核查机制。各学校尤其是城区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核查小组,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对外来务工、经商、购房人员信息进行精准核查,杜绝弄虚作假;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失学、辍学进行核查统计,为研判和决策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所属户籍区域人员子女新生情况表
2.义务教育学校外来务工经商购房人员子女新生情
况表
3.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
4.中小学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