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学、中心校,区直各学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中共马龙县委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马发〔2016〕13号)和市、区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区民族教育发展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促进全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马龙县教育局、马龙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关于做好马龙一中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初中班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马龙一中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初中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招收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初中班1个,招收人数为50人,其中苗族25人,彝族15人,回族6人,其他少数民族4人。凡报名在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必须参加马龙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小学毕业水平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二)基本条件
马龙区农村户籍(含农转城),身体健康,有生活自理能力,且品学兼优的苗、彝、回等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优惠政策
民族班的少数民族学生,享受马龙区域内本民族的中考同等加分照顾政策,高中录取时,按当年中考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民族班学生除在校期间全额享受国家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外,区民宗局免费配备相应的床上用品,马龙一中免收住宿费,县财政每生每月补助学习生活费用200元(每年按10个月补助)。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 6月28日至6月30日。
(二)组织报名:由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区通泉一小、通泉二小负责组织。
(三)报名方式: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马龙区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初中班招生报名推荐表》,经学生家长签字摁手印,村委会(社区)、推荐学校签署意见盖章后,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区直小学于7月10日前统一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0874-8078229。
(四)资格审查:各学校指派专人负责审核学生户口簙原件,由审核人在户口簙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审核人签名。将户口簿复印件和招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收存。
三、测评及录取
(一)测评科目: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二)统测时间:全区统一安排,具体时间由教研室另行通知。
(三)公示录取:由马龙一中公示录取学生名单,报区教体局、区民宗局备案。未被录取到民族班的学生,仍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
四、相关要求
(一)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招生计划,各中心校、区直各小学要站在支持少数民族教育,关心少数民族学生的高度,安排学校行政领导、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进行宣传,积极做好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学生全额推荐报名工作。
(二)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与区教体局和马龙一中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民族初中班学生学籍建立在马龙一中,民族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教学,确保民族班的教育教学质量。
(四)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未在马龙一中民族班读完初中的学生,自离开时停发并退还区财政发给的每生每月200元的补贴。
附件:1.马龙区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初中班招生报名推荐表
2.马龙区2020年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初中班报名登记表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马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6月18日